(新加坡訊)知名餐館翡翠金閣經理為還賭債,侵吞超過2萬6000元營業額,最後因自知無法彌補差額,向上司坦承罪行,前日被判坐牢7個月。
被告劉惠明(49歲,譯音)前日承認一項失信控狀。案發時,他受僱於翡翠餐飲集團,在烏節路百麗宮商場的翡翠金閣擔任經理。
被告的職責包括點算每日現金營業額、核對銷售記錄,並將錢放進辦公室的保險箱,再通過自動提款機存入公司銀行帳戶。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沉迷賭博,截至2023年5月29日已欠下約2萬4000元賭債。
2023年4月1日至5月28日,每當被告針對分店的每日現金營業額完成點算與核對工作後,就將部分現金占為己有,才把剩下的放入信封存放。他這期間至少5次取走2萬6143元。

直至同年5月29日,此事才被揭發。當天,翡翠財務部電郵通知分店員工,指約2萬8000元的營業額尚未存入公司帳戶。
公司多次催促被告存款,被告自知無法彌補差額,才向區域經理坦承罪行,經理隨後報警。
調查顯示,被告將大部分款項用於賭博,其餘則花在日常開銷。被告於同日晚上約8時33分被捕,並於去年12月10日被控上庭。
控方陳詞時指出,被告早前曾因失信及偷竊等類似罪行被判監與罰款,促請法官判他坐牢至少7個月。
被告求情時說,他今年即將50歲,希望儘早出獄照顧3個孩子、妻子與母親。並承諾不再重犯,懇請法官從輕發落。法官最終判他坐牢7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