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台灣靚媽為了陪伴在獅城求學的女兒,向人力部謊稱在本地公司當公關,每月付1000元「買」工作準證,實際上卻從未在那裡工作,如今身懷六甲還得吃牢飯45天。
來自台灣的年輕靚媽吳佩華(33歲),早前承認一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她目前已有15周身孕。
案情揭露,2020年9月,被告聯繫上一名叫「和尚」的男子(實名為陳泰吉),請他幫忙找門路,讓她能來新加坡陪在這裡念書的女兒。法庭文件沒有提到女兒的年齡。

(示意圖/123RF)
「和尚」說,能替她通過Metalco Engineering有限公司申請工作準證,但每月得付1000元的「中介費」。
兩人並沒有商量工作的細節,被告也沒有真的要到上述公司工作。被告所理解的是,她以每月1000元的「中介費」,換取工作準證。
2020年10月26日,一名叫梁凱通的男子替被告向人力部申請工作準證,謊稱被告將到公司當公關,最終成功為被告申請到工作準證。
被告憑藉這張工作準證,成功在本地逗留13個月,共付可「和尚」1萬3000元的「中介費」。(人名音譯)
被告在庭上稱,是自己主動到人力部詢問她的行為是否犯法,結果才被調查。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本地逗留期間,「和尚」曾於2021年9月初要求她到公司,說是要給她介紹老闆,接著給她一疊文件,讓她熟讀公司售賣的產品,那麼倘若遭人力部人員調查,被告也能對答如流。
不過,被告最終並沒有利用文件內容來矇騙調查人員。
法官表示,看在被告並沒有利用得到的公司文件矇騙調查人員,最終判她坐牢45天。
被告稱案發在冠病期間,出入境管控都很嚴,回台機票和隔離住宿也很昂貴,法官回指她支付的1萬3000元「中介費」已足夠讓她回台。
被告求情時說當時是冠病暴發期,沒能回台灣。她稱當時查詢了回台灣的機票和隔離住宿的價格,但都很昂貴,而要買機票時,人力部表示將對她展開調查。
不過,法官反問被告,若真的有心回台灣,為何還要繼續繳付1000元的「中介費」?法官指出,被告大可拿用來繳付「中介費」的錢去買機票以及訂隔離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