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柔長堤。(圖:《中國報》)
馬來西亞政府宣布從10月1日起,向所有使用兩個新馬陸路關卡入境的外國註冊車輛,實施「車輛入境准證」(VEP)措施。跟著《8視界新聞網》一文看懂了解怎麼樣獲得當局推出的無線射頻識別(RFID)的VEP標籤。
馬國交通部長陸兆福昨天(28日)宣布上述措施,目前的記錄顯示,約7萬輛新加坡車註冊車輛已經啟動這個標籤。
也有超過20萬輛車輛已提出申請,但還沒完成裝置和啟動標籤。因此,欲在10月1日或之後開車前往馬國的外國車車主,都須提前做好準備。
他們可以重新登入網站,查詢他們之前所提申請的最新狀態,再進行下一個步驟。
要怎樣辦理VEP-RFID?
所有要使用新山關卡和新馬第二通道的外國車車主,可以點擊https://vep.jpj.gov.my/#/網站申請戶頭,提交車輛的詳細資料。不過車主也可在確保資料正確和準確的情況下,委託另一名代表代為申請。
申請者將在提交申請後,馬國當局將會通過電郵發送一封申請者資料的確認單。這時,若確認單內的資料有誤,可重新提交申請。
申請者也可以通過點擊https://vepams.jpj.gov.my網站,查詢申請狀態。
申請後去哪裡領取?
申請者可在網站上下載確認單,連同其他相關文件到指定的VEP領取櫃檯。在成功確認和繳付10令吉(約2.90新元)手續費後,申請者就可以獲得一個有效期為五年,且不可轉讓的RFID標籤。
申請者可以在提交申請時選擇是否將RFID標籤寄到新加坡住址並且自行承擔郵寄費用,然後自己安裝。車主也可選擇親自到位於新山的辦公室領取。
VEP領取櫃檯設立於新山士姑來路金海灣六棟底層的TCSENS VCC。(G Floor, Block 6, Danga Bay,Jalan Skudai,80200 Johor Bahru,Johor)
不申請會有什麼後果?
馬新社報道,馬國政府呼籲打算開車入境大馬的外國車主,把握時間在期限內完成申請VEP或更新即將到期的VEP。一旦措施實施後,違例者可能面對最高2000令吉(約573新元)罰款,或坐牢最長六個月。
措施實施後,政府可以通過車輛入境准證追蹤出入境的外國車輛,在當地接獲罰單的車主必須在離境前繳清罰款。
VEP之前不是已實施了嗎?
馬國政府原本計劃在2016年11月1日,在新馬兩個陸路關卡向入境的外國註冊車輛徵收入境過路費和落實VEP系統,當時因為技術問題而多次展延。
直到2019年開始實施,但當時政府又面臨系統和技術尚未完善,同時遇上冠病疫情展延執法至今。
去年,馬國下議院三讀通過《陸路公共運輸(修正)法案》,而馬國交長陸兆福也在昨天(28日),正式宣布這項措施將在10月開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