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私召車司機因在載客時用手機偷拍3名女乘客,也在電動扶梯上偷拍88名女子裙底,而被控4項偷拍罪名,最終被判坐牢12周。
36歲的被告劉俊賢(譯音),案發時是名私召車司機。他前日承認4項偷拍控狀。
據《聯合早報》報導,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間,在接載3名女乘客前,先啟動手機錄像功能,然後將鏡頭對準坐在車子后座女乘客的裙底部位,錄下她們的裙底畫面。

私召車司機被控4項偷拍罪,被判坐牢12周。
此外,被告也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在乘搭電動扶梯時,站在88名女子身後,將手機伸到女子裙底偷拍錄像。
一名公眾在2023年7月1日,於盛港巴士轉換站發現被告跟在2名少女身後,行跡可疑,因此偷偷拍下被告的照片,並報警處理。
警方在逮捕被告後,從被告的手機里找到他的犯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