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洗錢案後家辦公司應該何去何從?

2024年08月10日   •   3762次閱讀

2023年,新加坡發生了一起重大經濟案件,涉及金額高達約30億新加坡元,相當於人民幣約160億元。法律文件披露,10名嫌疑人將資產分散至16家金融機構,其中一些跨國銀行持有約7,960萬新加坡元和7,930萬新加坡元資產。本地銀行也受影響,分別持有4,160萬新加坡元、3,860萬新加坡元和2,900萬新加坡元的相關資產。

新加坡某政府官員在7月進行書面回復時提到,共識別出6個與經濟案件中被判決的個人或其配偶有關的單一家族辦公室(SFO)基金,這些基金曾獲得新加坡SFO稅收優惠。這一事件成為新加坡歷史上規模最大的經濟案件,對新加坡的法律與金融安全構成重大挑戰,並對其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全球範圍內對此事件的廣泛關注與討論也隨之而來。

為了應對這一系列問題,新加坡加強了監管措施。首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將於2024年8月1日取消「註冊基金管理公司制度」(RFMC Regime)。在此制度下,公司可擁有至多30位合格和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資產規模可高達2.5億新加坡元,並且無風險資本金要求。現有RFMC若想繼續從事受監管的基金管理活動,必須申請成為符合更高標準的合格投資者持牌基金管理公司(A/I LFMC)。

此外,家族辦公室需在2024年6月底之前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供更詳盡的信息,包括最終受益人、董事、法人代表和股東的信息,並確認這些人從未犯下、被定罪或被指控犯有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的罪行。家族辦公室還需在新加坡的私人銀行開設帳戶,並提供最終受益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公民身份和出生地信息,同時證實其管理的資產符合新加坡的資本管制法規,且其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沒有面臨全球任何組織的監管行動。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也加大了對非活躍公司的查處力度。據報道,截至2023年已有1.7萬家非活躍公司從註冊名單上移除,並且相關措施已經加強,目的是降低非活躍公司被用於非法目的的風險。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還直接拒絕了一些家族辦公室的設立申請。據《日經亞洲》報道,自2023年1月以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經拒絕了兩起與中國相關財富有關的家族辦公室設立申請,這些申請人包括僅持有中國國籍護照的人,以及持有額外外國國籍護照的人。這些拒絕通知是以書面形式發出的,但並未提供詳盡的解釋。

儘管這些措施提高了金融系統的透明度和安全性,但對家族辦公室行業的業務開展與運營造成了不便與阻礙。為了應對這些挑戰,家族辦公室或許可以把目光投向香港。香港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是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交易中心,擁有獨特的出入境管理、貨幣體系和財稅政策。香港以其簡潔明了的稅制和低稅率吸引了全球投資者和企業家。

自2021年起,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推廣署成立了專門負責家族辦公室的團隊,大力推動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截至2023年5月,該團隊已成功協助89個家族辦公室在香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另有超過130個家族辦公室正在準備或已決定在香港落戶或擴展業務。市場研究預測,約有2,700個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運營,其中超過一半由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超高資產凈值人士建立。

香港長和集團主席李澤鉅先生表示,李氏家族計劃在香港建立家族辦公室,並將其制度化管理。這一舉措標誌著李氏家族成為香港首個計劃在本地成立家族辦公室的富有家族。李氏家族的這一行動表明他們將繼續在香港進行投資,並著手進行接班人的早期規劃和部署。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國際企業和家族辦公室在此設立業務,這不僅加強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也為香港的經濟帶來了更多的活力和發展潛力。總的來看,香港的吸引力在不斷增強,家族辦公室的增長反映了其金融市場的活力和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