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起,本地所有車主須為電動踏板車註冊,否則過了期限後將不能繼續在公共場所使用。
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天(7月7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原本計劃從今年下半年起進行的電動踏板車註冊工作,將稍微延遲到明年初實行。具體詳情稍後公布。
據了解,電動踏板車將從明年1月,也就是12月學校年終假期後開始接受註冊,比原定計劃有所推遲。
陸交局發言人受詢時解釋:「隨著電動踏板車越來越受歡迎,也有各種不同設計,陸交局需要更多時間來研究及設計一套健全的註冊程序。我們將在明年初為電動踏板車實行註冊框架。」
陸交局活躍通勤單位代署長謝安德透露,註冊後,騎士必須在電動踏板車上張貼顯眼的認證貼紙,方便公眾認出魯莽騎行的使用者。
他指出,大部分有報道的事故,涉及18歲以上的電動踏板車騎士。陸交局將與公眾和執法機構合作,取締涉嫌撞後逃事件的騎士。當局也會繼續教育電動踏板車騎士,鼓勵騎士負責任騎行。
過去三年,電動踏板車的使用者迅速增加。據業界保守估計,這類個人代步工具的數量目前介於5萬至8萬台。電動踏板車的註冊行動料比電動腳踏車的規模還大。
電動踏板車在本地越來越普遍,與個人代步工具相關的意外也從前年的42起,激增兩倍至去年的128起。
為遏制魯莽騎行的違例行為,陸交局從今年1月15日起加重罰款,在公路上使用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的初犯者,罰款加重至少兩倍。在快速公路騎行者更會被控上法庭,不再允許以罰款銷案。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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