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婦女酒後對15歲幼女狂罵,先用廚房刀砍她大腿,再用湯勺打她,結果動靜太大驚動警方上門後,婦女又怪罪幼女,取來電風扇和地板鉤球棒繼續一頓毒打。
被告是40歲女保安人員,她昨午承認1項用利器傷人罪。受害者是被告幼女,案發時15歲。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會泄露幼女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6月19日晚上在家裡喝酒,午夜時分闖入幼女房間,接著就對她破口大罵,還把長女叫過來,問後者是否該把幼女殺掉。
凌晨1時37分,被告拿了一把廚房刀砍幼女大腿,然後叫對方自己清理地上的血跡。

被告拿廚房刀捅傷幼女大腿。(示意圖)
被告此時還沒氣消,繼續對幼女大喊大叫,再拿鐵湯勺毒打她,打到湯勺彎曲,再掰回原狀,繼續打她。
警方接獲鄰居投訴說有吵架聲後上門查看,被告指示幼女躲在廁所里,避開警方視線。被告則否認與家人起爭執,謊稱是與長女說話較大聲而已。
警方離開後,被告把警察上門一事歸咎於幼女。
她拿來電風扇打幼女,力道大到連風扇也斷掉,之後再拿兩根地板鉤球棒往對方身上打。
被告後來叫長女為幼女包紮傷口,但見她一直血流不止,最後報警自首。
幼女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右大腿和雙手割傷,全身好幾處瘀傷,住院12天。
兒童保護處之後接管案件,安排幼女與阿姨同住。
被告接受調查時透露,因不滿幼女每次早出晚歸,才會動手,不讓她出門。
案件展至明年1月4日下判,被告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幼女年紀小 有性經驗
被告:我才會犯罪
被告求情稱,發現幼女年紀小小就有性經驗,所以才會(氣極)犯罪。
她說當了4年的單親媽媽,2019年才改嫁,與幼女之間的問題已不是一兩天的事。她也承認有酗酒問題,承諾會改過自新。
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畫面,指被告身為家長,沒有保護女兒,反而對她造成嚴重傷害,而且明知道家裡安裝閉路電視,還在攝像鏡頭前毒打女兒,顯示她有多猖狂,多目無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