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年一度的報稅季開始!新加坡的納稅居民都需要在3月1日至4月18日間提交上一年1月到12月的個人所得稅申報。相信不少小夥伴已經收到下面的友情提示簡訊了。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表示,以往大部分參與「無須呈報所得稅計劃」的納稅人在收到報稅單之後,都不會修改收入或扣稅資料,因此當局決定在今年直接將估稅單寄給他們。他們將從5月起陸續收到估稅單。
本地大約10萬名納稅人今年將不會收到報稅通知,而會直接收到估稅單。這些納稅人在收到估稅單後,如果想修改收入或扣稅資料,仍可以向當局提出。

稅務局今年也首次把自僱人士納入了「無須呈報所得稅計劃」。符合條件而且已經報名預先填妥報稅資料的德士司機、私召車司機,以及以佣金為收入的經紀,將收到稅務局的手機簡訊通知,告訴他們無須報稅,除非他們想修改收入或扣稅資料。

當局也同時放寬了簡化本地小商家報稅的條件,年營收介於10萬到20萬元之間的獨資經營者,只需呈報營收及盈利或虧損額。在這之前,只有營收不超過10萬元的獨資經營者能享有這項便利。這個新的措施將使本地2萬1000名小商家受惠。
很多本地的朋友們在收到了「無須呈報所得稅計劃」的報稅單之後,都不會去修改收入或扣稅資料,其實這樣做很大程度上你會漏掉了很多可以扣稅的優惠政策。
以下同大家分享一下在本地可以扣稅/減免的一些政策:
捐款

如果您的僱主沒有參與僱傭收入自動納入計劃,請填入從薪金扣除(調至整數)給予受認可公益機構捐款的2.5 倍數額。捐款數額會顯示在您的 IR8A 表格中。
配偶/殘障配偶扣除

配偶扣除
• 您可以申請此扣除:
(a) 如果您的配偶在 2020 年與您同住或由您贍養,您可扣除 $2,000;或
(b) 如果您已經與妻子在庭令/分居契約下正式分居,並在上一年度支付生活費給您的妻子,扣除額以 $2,000為頂限。
• 配偶扣除總額的頂限為 $2,000。
• 若您的配偶於 2020 年收入超過 $4,000,您就不能申請此項扣除。
• 配偶的收入包括應繳稅收入(如:貿易、僱傭和租金收入),免稅收入(如:銀行利息、股息和養老金)和國外收入(不論是否已匯入新加坡)。
殘障配偶扣除
• 您可以申請此扣除:
(a) 如果您在 2020 年贍養您的體障或智障配偶,您可以申請 $5,500 的扣除;
(b) 如果您已經與殘障的妻子在庭令/分居契約下正式分居,並於上一年度支付生活費給您的妻子,扣除額以$5,500 為頂限。• 殘障配偶扣除總額的頂限為 $5,500。
• 男性居民根據庭令規定支付給前妻的贍養費,將不能獲得任何扣除。
注意:如果您已申請此項扣除,其他人就不能以您的配偶申請其他扣除(如父母/殘障父母的扣除)除了祖父母看護者扣除之外。
子女扣除

• 您能為您和您配偶/前配偶所生的子女、繼子女或合法領養的子女,申請合格子女扣除 (QCR) /殘障子女扣除(HCR)。
• 您可以與您配偶/前配偶決定如何分配 QCR 或 HCR的扣除額。
• 如果您申請第 5 個及更多的子女扣除,請另備紙張說明詳細情況,並在表格 B1 第 2 頁 6(b)項第 5 行填入總扣除額。
合格子女扣除(QCR)
• 如果您撫養的子女在整個 2020 年未婚並符合下列條件,每位子女可獲得$4,000 的扣除:
(a)在 2020 年裡,子女年齡在 16 歲以下;或
(b)在 2020 年,子女年齡是 17 歲或以上,並在學校、學院、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並且
(c)子女在 2020 年的年收入不超過 $4,000。
• 子女的收入包括應繳稅收入(例如貿易、僱傭、國民服役薪金/津貼以及實習的收入)、國外收入(不論是否已匯入新加坡)和免稅收入(例如銀行利息),但不包括獎學金和助學金。
殘障子女扣除(HCR)
• 如果您在2020年撫養一名體障或智障而且在整個2020年未婚的子女,您可以申請 $7,500的扣除。
在職母親的子女扣除(WMCR)
• 如果您是已婚、離婚或喪偶的在職母親,您可以為所有未婚子女申請此項扣除。您的子女在 2020 年 12 月31 日必須是新加坡公民,並且符合申請 QCR 或 HCR 的所有條件。
總扣除額QCR/HCR + WMCR = 每名子女$50,000 *
WMCR總額以在職母親的 100% 勞力所得收入為限。
*無論父母哪一方申請 QCR/HCR 扣除,都將優先給予扣除。WMCR 僅限定於申請 QCR/HCR 扣除之後的剩餘部分。
• 您必須在表格 B1 第 2 頁 6(b) 項中註明每名子女的排行。WMCR 扣除額將會根據您的合格條件自動計算。
注意:如果您已申請這項扣除,其他人就不能以同一名子女申請其他扣除(如殘障兄弟/姐妹的扣除)。
父母扣除/殘障父母扣除

• 如果您在2020年里奉養您或您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您可以申請此項扣除。您或您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在 2020 年必須在新加坡居住^,並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對同一受奉養者,您只可申請父母扣除或殘障父母扣除,但不能同時申請這兩項扣除。您最多只能申請兩位受奉養者的扣除。
• 對同一受奉養者申請父母/殘障父母扣除之前,所有申請人必須同意如何分配扣除額。否則,所得稅司長將會平均分配總扣除額給所有申請人。
• 如果您已經申請該項扣除,其他人就不能以相同的受奉養者來申請其他扣除(如配偶扣除),除祖父母看護者扣除之外。
^「在新加坡居住」指的是受奉養者於 2020 年永久居住在新加坡,不包括短期離境(例如短期的海外度假)。一般上,如果受奉養者是外籍人士(FIN 號碼持有者),而且他/她於 2020 年居住在新加坡至少 8 個月,則可被視為在新加坡居住。
*收入包括應繳稅收入(例如貿易、僱傭和租金收入)、免稅收入(例如銀行利息、股息和養老金)和國外收入(不論是否已匯入新加坡)。
#如果您沒有和您的父母/殘障父母在新加坡同住,您在 2020 年奉養他們每人的開支必須至少是 $2,000。
祖父母看護者扣除(GCR)

• 如果您是已婚、離婚或喪偶的在職母親,您可以為您或您配偶/前配偶的其中一位父母或祖父母申請 $3,000的扣除,用於抵消您的勞力所得收入。您或您配偶/前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必須:
(a) 在 2020 年裡在新加坡居住^;和
(b) 在 2020 年裡照顧您任何一名擁有新加坡公民身份的子女*,這名子女必須是(i)年齡 12 歲或以下;或(ii)在 2020 年裡任何時候患有體障/智障並且整年未婚; 和
(c) 在 2020 年期間沒有從事任何貿易、商業、專業、行業或受僱。
• 如果您想要申請祖父母看護者扣除,請填寫表格 B1 第 2 頁 6(d) 項。
*指您和您配偶/前配偶所生的子女、繼子女或合法領養的子女。
^「在新加坡居住」指的是受奉養者於 2020 年永久居住在新加坡,不包括短期離境(例如短期的海外度假)。一般上,如果受奉養者是外籍人士(FIN號碼持有者),而且他/她於2020年居住在新加坡至少8個月,則可被視為在新加坡居住。
注意:如果其他人已經為同一看護者申請了這項扣除,您就不能再提出申請。
殘障兄弟/姐妹扣除

• 如果您在2020年贍養您或您配偶的體障或智障兄弟或姐妹,您可為每名受奉養者申請$5,500 的扣除額。受奉養的殘障兄弟姐妹必須在 2020 年裡居住於新加坡且與您同住。不然就是,您在 2020 年必須為該殘障兄弟或姐妹支付至少 $2,000 的生活費。
• 有意以同一受奉養者申請殘障兄弟姐妹扣除的所有合格申請人,均可分享這項扣除額。
• 請在表格 B1 第 2 頁 6(e)項列明您申請的扣除額。如果您申請第 3 名及更多的殘障兄弟/姐妹扣除,請在表格B1第 2 頁 6(e)項第 3 行填入第 3 個及其餘受奉養殘障兄弟/姐妹的總扣除額。
注意:如果已經有人以您或您配偶的同一名兄弟姐妹申請了其他相關扣除(除祖父母看護者扣除之外),您將不能申請此項扣除。
CPF/公積金

新加坡公民及新加坡永久居民雇員之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特准養老金或公積金納款
• 此繳交額不得超過中央公積金法令規定的繳交額。
(a) 普通薪金(OW)的公積金繳交額頂限為每月 $6,000。
(b) 每年普通薪金(OW)總限額為 $72,000(即 12 個月 × $6,000),而強制性公積金納款的總收入頂限為$102,000 (即 17 個月 ×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