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開賓利豪車載孫女上學,不願排在車龍後硬闖卍慈學校,承包商兩度撞攔路保安,導致對方膝蓋受傷,昨早被判坐牢8周、罰款600元及吊牌1年。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引起公眾譁然的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11日早上7時半左右。
被告梁逢財(61歲)是三家建築公司的董事和負責人,他當時開著白色賓利轎車載孫女上學,妻子坐在前乘客座。
當他快轉進卍慈學校的大門時,見到門前有車龍,打算插隊之際,卻遭保安梁亞發(62歲)攔截。
梁逢財不顧對方的安危,踩油門推進,撞上了保安的腿部。
保安不肯讓開,梁逢財因此下車和他理論。學校職員此時也上前幫忙保安,兩人向梁逢財解釋,說他不能隨便開入學校,要他繞道從小門進入。
梁逢財不聽勸,再次上車硬闖,見保安肉身攔車,他仍踩油門推進。保安被車推著倒退,差點踉蹌跌倒,於是拍了引擎蓋兩下,車才停下。

被告一度下車和保安爭辯。(檔案照)
保安最終妥協,梁逢財成功開著他的賓利車從大門進入了學校。
事發經過被人拍下放上網,警方介入調查後,將梁逢財逮捕。
保安事後求醫,醫生診斷他右膝蓋受傷,給了他3天病假。

保安梁亞發膝蓋受傷。(檔案照)
除了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的罪名以外,梁逢財也承認一項無保險開車的罪名。
庭上揭露,賓利的汽車保險只供商業交易用,梁逢財因此是在不受保的情況下開車。
兒子梁佳則被控一項擅自竄改車牌以及允許他人無保險開車的罪名,他的案件有待審理。
迫於無奈才插隊
代表律師稱保安攔車害車子違停黃格阻擋交通,法官斥責律師不該將責任推給受害者。
律師說,被告迫於無奈才插隊,在車龍前方被保安攔下後,導致車子停在黃格內。
律師指被告一直將車推進向前,不是要撞開保安,而是想把車開入大門前的小路,把車停在黃格外,再和保安理論。
法官阻止律師繼續說下去,指律師不該把責任推卸給受害者。
律師澄清,說被告並沒有想要怪罪受害者,並說被告是真心感到抱歉,甚至想當面道歉,但一直聯絡不上保安。
擔心孫女遲到
被告求情稱第一次送孫女上學走錯路,擔心孫女遲到才會急躁犯案。
根據求情書,孫女原本由被告妻子接送,被告當天早上發現已經7時了兩人還未出門,才得知妻子打了冠病疫苗感到不適,因此臨時決定由他開車接送。他們急匆匆出門,想趕在7時半之前將孫女送到學校。
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是第一次開車送孫女上學,並不熟悉學校的環境,妻子因此坐在前乘客座幫忙指路。

被告梁逢財周三早身穿花襯衫出庭。(曾美玲攝)
然而,被告第一次經過大門時錯過了轉彎處,繞了一圈U轉回來後又遇上了門前的車龍。
律師說,眼見孫女快要遲到,被告心急如焚,想擠到車龍前讓孫女在路旁下車。但是沒有人願意讓他擠進去,他只好選擇到前頭插隊。
律師說,被告對自己的行為非常懊悔,真心對保安及公眾道歉,還稱事後夜夜難眠,家人時常被騷擾,如今悔不當初。
不滿控方誇大事件
律師指,控方不但在案情中放了車子的牌子款式,還把重量2525公斤寫得清清楚楚,認為對方有意誇大事件。
他說,大家應該更客觀看這起事件,對被告更加公平,而是僅因他開賓利就嚴懲他。
主控官則要求律師收回他的話,並表示控方從未誇大事件,而只是按例常將肇事的車輛型號以及重量列入案情,指律師不該做出這種不負責任的指責。
律師答應收回之前所說的後,主控官再反駁,指被告所說的都是藉口,只要被告當初按保安的指示,繞去另一個門進入學校,整起事件就不會發生。
曾當路霸入獄
被告曾涉路霸事件入獄,法官指社會無法容忍被告魯莽以及罔顧他人的行為。
庭上揭露,被告在2015年因為蓄意傷人入獄4周。他原本不認罪,後來經審訊被判罪成。
審訊披露,被告因為沒打信號燈就切入一輛羅厘的車道,羅厘司機不滿罵了被告,被告將羅厘司機拉下車,再當街打了他的臉一拳。
法官周三早下判時譴責道,被告在這次事件中同樣行為兇狠,一再用車子撞保安,並指社會無法容忍被告如此魯莽以及罔顧他人的行為,必須給予最大的否定,並且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強調,保安在維護安全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應該獲得公眾的尊重及合作,協助他們以最大的能力完成任務。(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