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成立後維護工作簡介

2019年10月27日   •   4788次閱讀

新加坡作為亞洲與香港齊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其商業地位日益顯現。在CRS協議落實和國際雙反環境下,香港公司開立銀行帳戶越來越難。不少內地客商將目光轉向新加坡,並註冊新加坡公司,繼續享受離岸經營帶來的便利和優勢。但與香港公司一樣,新加坡公司成立後也需要辦理相應的維護工作,以維持其正常存續。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介紹,新加坡公司成立後的維護工作。

新加坡作為離岸金融中心的後起之秀,在充分借鑑其他老牌離岸金融中心成功的基礎上,發展出獨有的、適合自身條件的公司管理制度。這套公司管理制度成功的規避了非法經營活動對新加坡公司的滲透,使得新加坡公司在國際商業圈中擁有良好的口碑。由於新加坡公司管理制度來源於其他老牌離岸金融中心,因此新加坡公司成立後,也需要進行相應的維護。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年檢、報稅和審計工作。

1、年檢和報稅

依照新加坡公司管理法規定,新加坡公司成立後,必須在18個月內(其後最長15個月內),由該公司秘書組織、召集所有董事和股東,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AGM)。在股東大會上,公司董事必須向所有股東提供該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而該份報告必須是符合新加坡註冊會計師協會「ICPAS」準則編制的英文財務報告。並在大會上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形成相應決議。

在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後1個月內,公司秘書需要將股東大會形成的重大事項決議提交ACRA備案,並續期該公司的註冊(年檢),同時將年度財務報告及財務年度報稅表遞交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進行申報(報稅),這兩項工作統稱為年審。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該公司沒有運營,仍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在年度財務報告中實際反映出該公司沒有運營的情況,並呈報會計與企業管理局。如果該公司沒有按期遞交財務報告,會計與企業管理局將會對該公司進行罰款,嚴重的還會被起訴至法庭。

2、審計

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加坡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一份,按照新加坡註冊會計師協會準則編譯的英文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但並不是所有的新加坡公司都需要進行審計。只有符合以下條件的,才必須進行審計:

1. 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銷售額和總資產大於新幣1000萬。

2. 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銷售額大於新幣1000萬且員工人數大於50人。

3. 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資產大於新幣1000萬且員工人數大於50人。

對於公司股東人數不超過20人,且股東都為個人股東(無公司股東),每年營業額不超過1000萬新幣的新加坡公司,則可以豁免進行帳務審計。

新加坡公司審計所需資料與香港公司審計所需資料差別不大,通常為以下幾項:

1.現金單據(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員工工資、社保費、通訊費、運輸費、郵遞費等)。

2.銀行單據(提現、轉帳、貸記憑證、電匯、進帳單、借款單等)。

3.其他費用單據。

4.增值稅清單(銷項匯總清單、銷項明細清單)。

5.公司員工的月工資額、身份證號碼、性別、名字等。

由此可見,新加坡公司後續維護事項並不多。但由於維護事項涉及專業財務及稅務知識,因此選擇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代為辦理,無疑是最好的選擇。而通惠管理顧問專注個人、企業服務十餘年。

轉載通惠管理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