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每月平均收到1萬5000件失物,當中無奇不有,其中就包括大疊1000元鈔票、舊洗衣機、馬路上遺留的多箱手錶及需動用到吊車搬運的多個沙包等。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新加坡全島各處的警局和警崗等警方服務處所收到的失物,都會交由專門處理這些失物的中央失物待領處。
警方表示,待領處有受訓人員專門負責有效率地收集、處理和歸還失物,這樣的安排能讓前線人員專注於執行警方行動,而待領處人員則可包辦行政職責,確保所有的失物合法的進行處理。

資料顯示,警方平均每個月都會收到約1萬5000件各式各樣的失物,最多的就是錢包、提款卡、車資卡、錢等,大型的則是腳車。
其中也有好些不尋常的物品,例如一大疊的1000元鈔票、包裝好的沙包(這些沙包還需動用到吊車來搬運)、舊洗衣機和在馬路上被發現的一箱箱手錶。
當局通常都會保留失物長達30天,等待失主來認領,若最終無人認領,失物將被銷毀、拍賣或捐給國庫。
不過,若是不見錢,失主在30天後還能領回錢,若是護照等失物,則會交給相關當局處理。
並且報失也可以DIY自助進行,9個鄰里警崗設有「自助失物收集箱」。
警方表示,全島目前有九個鄰里警崗設有「自助失物收集箱」,但預計到了2023年時,所有警崗和鄰里警局都會設此收集箱。

公眾只需按照指示,把拾到失物的時間和地點等資料輸入系統,然後掃描密封袋,把失物放進袋裡,再存入收集箱便完成,整個過程只需不到10分鐘。
不過,失物收集箱只收集小型失物,大型物件仍需到警崗或鄰里警局報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