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過去五天展開了全島範圍的執法行動,對違反公路規定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開具了總數達159張罰單,並成功逮捕了三名違法行為者。
在這次執法行動中,警方針對超速、闖紅燈、未使用安全帶、駕駛時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以及未佩戴合格安全頭盔等問題進行了處罰。其中,兩名被捕者因為駕駛無照或未投保等違法行為,而另一名被捕者涉嫌多項交通罪行,包括闖紅燈、未使用安全帶和允許無駕照者開車等。這次執法行動的嚴密執行旨在維護道路安全秩序。
警方告知,務必確保駕駛自己的汽車時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而他們可以通過訪問警方網站來查詢他人的駕照信息。按照公路交通法規定,允許他人駕駛沒有駕照的車輛可能面臨高達1萬元的罰款、最長三年的監禁,或者兩者同時。
此外,公眾也有權在警方網站上查詢是否有未支付的交通罰單。警方強調,對於無視罰單的違法行為,有可能發出逮捕令。這一提醒旨在促使大家遵守交通規則,確保道路秩序和安全。
交通警局局長陳新興高級助理警察總監說:「交警將繼續對違例和危害他人安全的公路使用者和行人採取嚴厲行動。公路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責任,大家都應遵守交通條例,確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