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籍楊斌在本地設立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通過虛假的加密貨幣挖礦投資計劃詐騙700多人,總額達670萬新元。楊斌因19項罪名被判六年監禁及罰款1萬6000新元。此案還涉及三名同夥,王興鴻已被判五年監禁,陸煌斌和陳偉案件仍在審理中。
1. 主謀詐騙案判刑
荷蘭籍楊斌在2021年4月設立了A&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
虛假宣傳與中國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合作,承諾投資者通過擁有30萬台挖礦機獲得每日0.5%的利潤。實際上,公司並未與該公司合作,且沒有任何挖礦設備。
楊斌及其團伙利用新投資者的錢支付舊投資者的「利潤」,實施「龐氏騙局」。從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楊斌詐騙了700多人,總金額達670萬新元。
楊斌因欺詐及其他罪名被判六年監禁,並需支付1萬6000新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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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夥審判進展及額外罪名
楊斌的三名同夥中,王興鴻已認罪並被判五年監禁,陸煌斌和陳偉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案件還涉及楊斌因未持有效工作準證的額外指控。
楊斌指示王興鴻偽造挖礦數據,指使陸煌斌推廣騙局,陳偉則負責收取投資款項。案件揭示了團伙通過虛假投資計劃欺詐投資者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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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40826-4548554,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