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7名男子和91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新加坡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5歲至78歲。(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268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新加坡警方調查,其中最年輕的只有15歲,他們涉及超過800起詐騙案,涉案金額逾466萬元。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當地商業事務局聯合7大警署,從11月21日至12月4日展開兩周執法行動。
文告表示,177名男子和91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5歲至78歲。
這268人相信涉及超過800起詐騙案,詐騙類型包括:電子商務、冒充朋友、求職、冒充政府官員、投資及租房,涉及總金額超過466萬元。
這些人目前在新加坡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調查。
欺詐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或最多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最多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早前報道,國會11月4日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將面對鞭刑在內更重的刑罰。
詐騙團伙成員可面對至少6下、最多24下鞭刑。提供SIM卡和Singpass資料給不法分子進行詐騙者,落網定罪後則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