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到新加坡一家綜合醫院求診,在醫院員工更衣室偷走一盒ART檢測儀。(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男子到新加坡一家醫院求診時,擅闖醫院員工更衣室,偷走一盒抗原快速檢測(ART),被嚴厲警告後又在雜貨店偷走女職員的手機,昨早被判坐牢12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是60歲的諾丁,他面對3項包括擅闖和偷竊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10月5日晚上6時35分,因背部和肚子疼痛到新加坡黃廷方綜合醫院求診。
他登記後在旁等待掃描時,發現醫院員工更衣室大門沒關好,於是萌生歹念,潛入更衣室偷竊。
被告在更衣室里偷了一盒價值137元5角(新幣)的ART檢測儀,並將它塞進黑色斜肩包里。
醫院工作人員後來撞見被告干案,當場質問他。怎料被告變得暴力,對醫院工作人員亂喊亂叫,最後鬧到院方報警處理。
被告因擅闖更衣室和偷ART檢測儀,被給予12個月的嚴厲警告,不過他重蹈覆轍,在2022年5月再次干案。
被告在2022年5月31日晚上6時50分,與一名同謀走入當地裕廊東24街第253座組屋的一間雜貨店。
兩人注意到雜貨店一名女店員將她的蘋果手機放在收銀機旁的櫃檯上,趁女店員沒注意時偷走手機。
法官:被告有案底 再犯可判預防性監禁
法官下判前表示,被告有案底,若再次犯罪的話,可能判他預防性監禁。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被告自1992年起便頻頻干案,多次進出監獄,被判入戒毒所、監獄,也接受改造性監禁和鞭刑。
控方指被告在被給予警告後仍犯罪,顯示他目無法紀,要求法官判他坐牢12至18個月。
被告求情時則表示已吸取教訓,保證不會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