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為那些想要通過首次代幣發行(ICO)來進行融資的企業更新了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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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的草案將併入原始法案的「新支付框架」中。此修改草案強調中介機構應嚴格遵守新加坡中央銀行所頒布的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政策。
所指的中介機構包括與ICO資產活動有關的所有參與者。從代幣的發行方到促進交易的在線交易平台,再到提供財務諮詢的服務者(商)等,每一個參與方都受到法律的管束。這也就表明,ICO發行方必須申領資本市場服務牌照,財務顧問必須擁有財務諮詢牌照,數字資產交易所必須得到金融管理局(MAS)的批准和認可。
新支付框架明確規定,所有這些中介機構都有責任採取適當措施來識別、評估,並了解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同時指導方針還要求這些機構要根據金融管理局的通知制定並實施相應的內部政策,以便於中央銀行可按照法律規定來對客戶、交易以及財務記錄進行監測和調查。
MAS的新指南中表明,即使代幣並不是證券,但它仍然要嚴格遵守AML/CFT法案的規定。這就意味著,如果所發行的代幣被發現與新加坡或聯合國情報機構所認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集團有關的話,則關於此代幣所有活動都被認定為可疑活動,且參與此代幣活動的所有中介機構都要負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金融管理局在11月的新加坡議會中提出了新的支付服務法案(PSB),該法案中將數字貨幣的監管納入到了國內和國際匯款以及外匯交易相關監管法律的範圍內。而最新的證券指南中也包括了此項作為ICO行業內AML/CFT政策推動者的PSB。摘錄如下:
「任何參與數字貨幣經營,或為數字貨幣交易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單位必須獲得相應的許可證,且要遵守PSB針對AML/CFT的監管政策,同時還將被要求制定相應的政策、程序以及控制措施來解決所存在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該最新草案剩餘部分的內容類似於2017年11月所發布的版本。
原文:https://www.ccn.com/singapore-central-bank-publishes-updated-ico-guidelines/
作者:Yashu Gola
編譯:willow
稿源(譯):巴比特資訊(http://www.8btc.com/singapore-central-bank-publishes-updated-ico-guideli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