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入獄服刑一天前,城市豐收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企圖乘船潛逃出境被逮著,儘管他辯稱始終沒搭上前往馬國的第二艘船,但法官認為,他上第一艘船時顯然已開始潛逃行動,於是裁定他罪名成立。
周英漢(58歲)面對牴觸移民法令和企圖阻礙司法公正兩項控狀,他不認罪,經審訊後,今早被判兩項罪名成立。案件展期進行判刑。
在備受矚目的城市豐收失信案中,周英漢是六名被告之一,被判坐牢三年四個月後獲准以100萬元(300萬令吉)保釋在外,原定今年2月22日入獄。
不料入獄前一天早上,即2月21日,周英漢在烏敏島水域的摩哆船上遭警察海岸衛隊截查,連同船夫陳保德雙雙被捕,隔天面控。

周英漢原定今年2月22日入獄,不料在入獄前一天早上,即2月21日,他涉嫌非法離境,在烏敏島水域的摩哆船上遭警察海岸衛隊落網,隔天面控。(檔案照)
審訊期間,周英漢選擇保持沉默,不上證人欄答辯,辯方也沒傳召任何證人。
辯方立場是周英漢乘坐的船始終沒有離開新加坡水域,其目的地仍是我國境內,周英漢也沒有搭上第二艘準備前往馬來西亞的船,企圖非法離境的指控不成立。
但楊啟英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場,周英漢早在去年10月就著手準備潛逃,並且在上訴庭裁決於今年2月1日出爐後,敲定潛逃細節。
法官認為,案發早上,當周英漢搭上首艘船隻,準備在仄爪哇附近水域轉船前往馬來西亞時,他顯然已開始在潛逃了。
控方指出,在最高法院上訴庭未對城市豐收案做出裁決之前,周英漢就在嘗試「搭線」離開,包括企圖做假護照。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周英漢早在去年10月就開始找門路非法離境。他到奎因街巴士總站尋找願意載他「跑路」的司機,多次被拒絕後才找上「中間人」邱家凌,但嫌對方開價1萬8000元(5萬4000令吉)太貴。

周英漢被捕時所乘搭的摩哆船。(檔案照)
稱不想被治罪 水路潛逃
今年2月20日,周英漢聯絡邱家凌,要求後者安排他從「水路」潛逃,「跑路費」為1萬2000元(3萬6000令吉)。邱家凌開始著手安排,並建議周英漢喬裝成漁夫,帶著釣魚用具上船。
21日清晨,周英漢從樟宜村乘船到烏敏島,在碼頭違法登上陳保德駕駛的摩哆船。船隻在前往仄爪哇附近水域時遭攔截。
周英漢落網後向警方承認,他企圖離開新加坡是因為覺得「高庭案件(城市豐收)不公義也不公平」,還稱「我不想被治罪。」
控方今早在庭上做結案陳詞時揭露,案情顯示周英漢早在去年10月就開始計劃非法離境,當時上訴庭對城市豐收案的裁決未出爐。除了詢問「跑路費」,他也嘗試做假護照。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