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兒子不讓父母入屋,兩老有家歸不得,老父不僅半年來被迫睡在組屋樓下,手機還被兒子收走,後來他要回家時因沒滿足兒子要買睪酮貼片的要求,更被兒子又踢又揍。
被告李偉明(40歲,音譯)面對4項包括蓄意傷人、動粗和恐嚇的控狀,他前天承認其中2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處他坐牢13周。
受害者是被告的父母,他們也是位於萬國彎一組屋單位的屋主。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案情,事發時被告與74歲父親同住在該單位,但他在家暴父親的六個月前,就一直阻止父親在晚上回家。
被告有時會讓父親回家睡覺,但前提是要父親幫他買早餐。
父親入屋後,他還會收走父親的手機,不讓他和其他人聯繫。其他時候,被告拒絕讓父親入屋,父親被迫露宿街頭,只能在組屋樓下過夜。這期間,被告也不讓母親回家,母親只好住在女兒家,不過由於空間有限,無法讓父親也住下。
2026年2月21日,父親被拒於門外,只能睡在組屋樓下。父親在隔天清晨5時試圖回家,但被告卻要他去買睪酮貼片,因被告認為自己的睪丸激素不足。
父親拒絕後,兩人爆發口角,被告狠踢父親三次。父親痛極求饒,被告仍不罷休,又兩度揮拳痛毆父親手臂。父親因被攻擊而感到疼痛,但沒有求診。
2月23日清晨5時,歷史重演。被告再次提出無理要求,並威脅若不照做「這個故事就不會結束」,甚至揚言要縱火燒屋。爭執中,被告兩度重拳擊中父親左眼,導致老父一陣陣眩暈,但最終也沒有去看醫生。
被告當天被逮捕,並在2月25日被控上庭,還押至今。
曾兩次掐他母親
控狀顯示,被告在2022年,曾兩次掐他母親,意圖要傷害她。
不過,控狀沒有透露母親的傷勢或其他細節。
控方指出,被告父親年事已高,在面對被告的攻擊時,無法自我防禦。被告攻擊父親的眼睛,讓其蒙受更高的嚴重受傷風險。
另外,被告對父親高度剝削和操控,也是加重刑罰因素。
此外,被告還有相關刑事恐嚇和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前科,顯現被告有暴力傾向。
居民見露宿在外還給錢
有居民曾見到被告父親露宿在外,還給錢讓對方去吃飯。
住在隔壁組屋的居民托馬斯(79歲,退休人士)受訪時透露,他有時下樓會看見被告父親睡在樓下或坐在那裡。
他補充,有幾次也見過對方睡在附近數座組屋的樓下,街坊為此議論紛紛,都聽說對方被兒子趕下樓,但不知詳情。
他透露,有一次也曾給對方5元買飯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