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強創辦的興隆貿易拖欠48億新元(約147億3706萬令吉),最大債主滙豐銀行上個月入稟法庭,向林恩強、一對子女和公司女經理索償近1億1600萬新元(約3億5614萬令吉)。
據《聯合早報》,林恩強被譽為獅城燃油大王,他於1963年創立興隆貿易(Hin Leong Trading),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但因冠病疫情引起的油價暴跌和燃料需求驟降,該公司財務狀況急速惡化,拖欠23家銀行的數十億元貸款,並於今年4月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
興隆貿易的司法管理人普華永道早前提呈法庭文件,指林恩強以及他的子女林志明和林慧清進行欺詐交易,違反董事受託責任。

新加坡 「燃油大王」林恩強和兩個子女面對滙豐銀行索償。(檔案照)
普華永道指林恩強和他子女通過欺詐性交易,包括偽造收益以掩蓋貿易和其他活動中累積的損失、偽造文件,以及通過不正常方式輸入會計資料以操縱公司帳戶,誇大公司庫存情況,以及通過不當手段取得融資。
普華永道因此入稟法庭,希望能從林恩強和他子女身上索回35億美元(約144億9175萬令吉)的債務,以及9000萬元(約2億7631萬令吉)股息收益。
據《海峽時報》報道,上個月21日,共被拖欠6億美元(約24億8430萬令吉)債務的滙豐銀行成為首家入稟法庭索償的銀行,除了林家,也向興隆貿易的一名公關部門女經理成慧珠(譯音)索償,共索償額約8530萬美元(約3.53億令吉)。
銀行指林恩強等人通過簽署偽造兩份收據,騙取銀行1億1170萬美元(約4億6249萬令吉),兩份收據被指向兩家公司分別出售了5600萬美元(約2億3186萬令吉)和5570萬美元(約2.3億令吉)的汽油。
銀行認為,對方隱瞞了資不抵債的實情,財政報告少了8億美元(約33億1240萬令吉)的損失,林恩強還叫財務部隱瞞這些損失,若出事他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