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稽查員穿戴隨身攝錄機執法試驗 取得成效
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試驗讓港口稽查員穿戴隨身攝錄機執法取得成效。當局決定年底也讓部分海上巡邏隊員佩戴攝錄機。而人力部近期也準備添購更多個人隨身攝錄機。
為確保業者遵守載客安全條例,海事及港務管理局港口稽查員會定期檢查往來新加坡本島和烏敏島的35艘載客船艇。而稽查員自2016年10月起也開始試驗穿戴三台隨身攝錄機執行任務。
海事局環境安全部港口總監陳金寶說:「很多船主對這個攝像機感到很不自在,不過向他們解釋在我們工作上的需要,他們會間接地接受了,我們是在做取締的工作,以防有什麼爭執,我們可以利用這個攝像機來釐清真相。」
船夫楊文沖表示:「剛開始我們被拍的時候有點不習慣,但是後來是覺得說有點保障,對彼此都好,對每個人的安全都著想。」
當局已為六艘海上巡邏艇採購額外九台的隨身攝錄機,預料12月到位並投入運作。
另外,早在五年前就已逐步採用隨身攝錄機的人力部近來也準備添購更多隨身攝錄機和錄像管理。目前警察部隊相信是擁有最多隨身攝錄機的執法單位。據了解所有35個鄰里警局的前線警員,在巡邏時都會佩戴攝錄機,估計有500多台。
甘榜爪哇鄰里警局組長熊愛玲警長說:「錄影片段可以客觀的記錄事發經過,增強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如果接到公眾對警員的投訴,我們可以通過錄影片段,調查真相,然後對那些不真實的指責做出澄清。」
內政部的數據顯示,本地2016年發生了480多起執法人員執勤時遭到暴力對待的案件,比起2014年激增了65%,平均每天就有一起這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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