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3歲男子在義順區對警察辱罵並吐口水,隨後被法庭起訴。令人驚訝的是,在事發時,該男子正處於緩刑期(Remission Order)之中。
根據《海峽時報》(ST)引用的法庭文件,Mohamad Yazid Junaineh 在上周五(7月3日)涉嫌犯罪時,已經出獄兩年多。

該男子緩刑期至10月12日
Yazid 於2024年4月因法院未披露的罪名獲釋。
出獄後,他被處以從2024年4月15日到2026年10月12日的緩刑令。
在此期間,他不得再次犯罪。
根據新加坡監獄署的規定,表現良好並在服刑三分之二後獲釋的囚犯將被簽發「有條件緩刑令」(CRO),該命令在原判刑期結束前一直有效。
任何違反 CRO 的人,除了為新罪行承擔相應刑罰外,還必須服刑原判決中未獲減刑的三分之一剩餘刑期。

干擾警察處理火災現場
7月3日約凌晨5點10分,警察正在處理義順環路(Yishun Ring Road)第381座組屋的一起火災。此時,Yazid 製造騷亂,阻礙警察管理現場。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周日(7月5日)的新聞稿中表示,他向警員大聲辱罵並持續叫喊。
社交媒體上發布的視頻還顯示,他用嘲諷的語氣與警員對話,似乎在挑釁警察逮捕他,並慫恿圍觀群眾拍攝這段爭吵視頻並將其傳到網上。

警方補充道,當警員試圖與其溝通時,他拒絕停止,並在被逮捕前向一名警員吐口水。
被起訴後被送往心理健康學院(IMH)
周一(7月6日),Yazid 根據《1871年刑法》第353條,被指控使用刑事武力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
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及/或罰款。
他目前被羈押在心理健康學院(IMH)接受醫療檢查。
根據新加坡法院(SG Courts)列出的聽證詳情,其案件將於7月20日再次審理。

警方:對攻擊公務員行為「零容忍」
新加坡警察部隊強調,對於任何在執行公務期間阻礙、騷擾或對公務員使用武力的人,警方將採取「零容忍」態度。
警方同時警告,將對那些公然藐視法律的人採取果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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