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新加坡《2025年公司與會計法(修正)法案》首批條款正式生效。
裡邊有一條格外扎眼:董事違反職責,最高罰款從5000新元一口氣提到20000新元(約合人民幣10萬元),翻了好幾倍;情節嚴重的,還能並處最長12個月監禁。
很多老闆第一反應是,罰的是董事,跟我的公司年審有什麼關係?
關係太大了。
年審是公司合規的核心環節,董事就是年審的最終責任人。
年審一旦出問題,董事第一個被追責,高額罰款、刑事責任,都躲不掉。
01 別含糊!罰金直接翻4倍
新加坡《公司法》寫得很清楚,董事必須始終誠實行事,辦差事還得帶上合理的審慎。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別坑公司、別拍腦袋決策。
以前違反這條,罰5000新元或蹲12個月,二選一。現在上限直接提到20000新元,情節嚴重的,罰款和監禁一起上。
為什麼突然下這麼重的手?
根據新加坡財政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拉賈在國會辯論時的發言,新加坡的處罰標準要向英國、澳大利亞這些普通法系國家看齊,把威懾力提上來,逼著董事認真履職。
出發力度加大了,對老闆們來說,就不能隨便當「甩手掌柜」了。
董事得親自盯著,確保公司按時、把年審申報準確交上去,不然等著的,是比過去高出4倍的罰款。

02 年審是啥?為啥這麼要命
在新加坡,只要公司還「掛存」兩個字——就是沒註銷、還在冊——年審就跑不掉。
不管你實際開不開張、有沒有營收,都得按時申報。年審就兩個關鍵節點:
(1)開年度股東大會(AGM)。
私人有限公司要在財年結束後6個月內開完,會上審議通過財務報告;
(2)做ACRA年度申報(AR)。
財年結束後7個月內,通過BizFile+系統把申報交掉。逾期就按階梯式罰款,最多累計到600新元;拖太久,公司變更會受限,帳戶都可能被凍結。
這裡得敲黑板:年審和稅務申報是兩條獨立的合規線,渠道不同、審核標準不同、時間點也不同,壓根沒有「一起辦」這回事。
不少企業把兩者混成一件事,年審逾期被罰了還蒙在鼓裡。

03 審計能免,年審免不了
一聽新加坡有「審計豁免」,不少老闆順水推舟:年審是不是也能免?
想多了。
審計豁免,只是免掉「請外部註冊會計師來審帳」這一項。下面這些義務,一條都不免:
帳還是要做,得按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SFRS)編成英文財務報表;
年度申報(AR)照常按時交;
財務記錄、交易憑證,一樣不少地保存好。
那什麼條件能申請審計豁免?ACRA給了三個數,得同時滿足才行:
年收入不超過1,000萬新元;
總資產不超過1,000萬新元;
員工人數不超過50人。
(注意:這三個條件得在過去兩個財年裡同時滿足。資格按每個財年的數據重新評估,公司規模一大,豁免資格可能就沒了。)

04 動手前,先辦這4件事
新法不是紙面上的嚇唬,20000新元的罰款上限是真刀真槍。ACRA這幾年執法越收越緊,合規必須儘早提上日程。
具體從哪下手?四件事:
(1)年審進度自己盯著,別全甩給秘書公司就不聞不問,董事才是最終責任人;
(2)把財年結束的日子記牢,倒著排出AGM和AR申報的時間表;
(3)對照三條標準確認自己夠不夠審計豁免,不夠格就提前把持牌審計師聘好;
(4)財務記錄、憑證留全留好,ACRA隨時可能來查。
年審看著是例行公事,實際把公司的底都兜住了:帳做得清不清楚、申報及不及時、董事盡沒盡責,全在這條線上見真章。
新法這把尺子已經量下來,早把流程理順的,少吃罰單;等出事再補救的,代價只會更貴。
合規,是對公司和董事自己最好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