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想在新加坡開公司的人,都是為了新加坡較低的企業稅收來的。今天就和大家簡單科普一下關於新加坡稅率的一些知識。

新加坡稅收特點

單一稅制
新加坡與中國、美國不同,稅種少,稅率低,採取屬地徵稅原則,且是單一稅制。
例如,新加坡公司繳納所得稅後,公司股東收到的分紅,在新加坡免稅。
低稅率
新加坡公司所得稅率0-17%(中國25%),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率最高22%(中國45%),並且有一系列的稅務減免優惠。
免稅政策
在新加坡,對從海外獲得的資本收益、股息或收入免稅,在繼承或贈與中取得的資產免稅。
豁免雙重徵稅
新加坡與70多個國家簽訂豁免雙重徵稅協定,從國外收入和資產中受益的公司和個人只被徵稅一次。
新加坡的四種稅制
新加坡企業稅收主要分為四個類別,分別是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印花稅和預提稅。
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按半屬地原則徵稅,針對來源於新加坡的收入,或者來源於境外但匯入(或者視同匯入)新加坡的收入徵稅。
新加坡企業的境外所得如果不匯入(或視同匯入)新加坡境內,無需就該所得在新加坡繳納企業所得稅。新加坡企業取得的來源境外的股息收入、分支機構的利潤,或者在境外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即使匯入新加坡,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免徵新加坡企業所得稅。

同時,新加坡不徵收資本利得稅,如果新加坡公司轉讓其投資的股權或者資產,如果取得的所得被認為是資本利得(而非經營性收入)的,不需要在新加坡繳納所得稅。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的標準稅率為17%,按照應稅收入減去允許扣除的費用之後應稅所得計算應納稅額。不過,為了促進新加坡經濟的發展,配合國家整體的產業規劃,新加坡政府的不同部門(如新加坡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等)對於不同類型的企業或者業務活動會給予企業稅收優惠,根據不同的類型和條件,企業所得稅可享有優惠稅率,如10%,某些情況下企業還可以申請享受免稅待遇。
商品勞務稅
新加坡對大部分在新加坡提供的商品和勞務, 以及進口的商品徵收商品勞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以下簡稱「GST」),標準稅率為7%。
如果企業在新加坡從事離岸貿易活動(即將貨物從新加坡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銷售至新加坡以外的另一國家或地區,貨物本身並不進入新加坡境內),則新加坡企業就該銷售行為取得的收入不屬於GST的應稅範圍(out-of-scope supplies),不需要繳納GST。
同時,根據新加坡GST法規的規定,對於住宅的銷售出租以及大部分金融服務免徵GST。當新加坡企業向境外企業提供服務所取得的收入滿足一定條件時,可以適用GST零稅率。

根據新加坡GST的相關法規,企業當年應徵GST營業收入或者未來12個月應徵GST收入預計超過100萬新元的,有法定義務向新加坡稅務當局註冊為GST納稅人(「法定註冊」)。
考慮到不同企業和不同行業的經濟活動,新加坡GST法規對企業進行GST註冊也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企業如果不屬於上述法定註冊的情形,但其從事GST相關業務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自願註冊為GST納稅人;或者企業屬於上述法定註冊的情形,但主要從事適用零稅率的業務符合豁免GST註冊的條件的,可以向新加坡稅務當局申請豁免GST法定註冊。
經註冊的GST納稅人需要按規定定期申報和繳納GST(通常為月度或者季度申報),同時其購進商品、服務等發生的進項稅可以予以抵扣;若當期應納GST不足抵扣其發生的進項稅時,GST納稅人可以就實際發生的進項稅額與應納銷項稅額之間的差額部分,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實際操作中,該退稅流程較為便捷。GST納稅人通常會開立納稅電子帳戶(GIRO)以便於向稅務當局繳納稅款;若GST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反映的進項稅額大於其銷項稅額時,稅務當局也會通過GIRO帳戶直接退款或者通過開具現金支票等形式向GST納稅人退還多繳納的進項稅款。
納稅人從事免稅業務相關的進項稅,不得從其銷項稅額中扣除。
預提稅
新加坡企業向非居民支付特定的款項(如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需要代扣代繳預提稅。新加坡擁有廣泛的雙邊稅收協定,如果支付的款項符合稅收協定優惠稅率條件的,可以適用協定優惠稅率。
新加坡向股東支付股息,不需要繳納預提稅。

稅收優惠政策
新加坡優惠政策的主要依據是《公司所得稅法案》和《經濟擴展法案》(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以及每年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涉及的一些優惠政策。
新加坡採取的優惠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投資、出口、增加就業機會、鼓勵研發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以及使整個經濟更具有活力的生產經營活動。如對涉及特殊產業和服務(如高技術、高附加值企業)、大型跨國公司、研發機構、區域總部、國際船運以及出口企業等給予一定期限的減、免稅優惠或資金扶持等。政府推出的各項優惠政策,外資企業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業一樣享受。

產業優惠政策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為鼓勵、引導企業投資先進位造業和高端服務業、提升企業勞動生產力,推出了先鋒計劃、投資加計扣除計劃、業務擴展獎勵計劃、金融與資金管理中心稅收優惠、特許權使用費獎勵計劃、批准的外國貸款計劃、收購智慧財產權的資產減值稅計劃、研發費用分攤的資產減值稅計劃等稅收優惠措施,以及企業研究獎勵計劃和新技能資助計劃等財政補貼措施。
全球貿易商計劃
為促進新加坡的貿易增長,創造高價值的專業、管理和行政工作職位,新加坡國際企業發展局於2001年6月啟動了全球貿易商計劃。
全球貿易商計劃為符合要求的貿易收入提供5%或10%的優惠公司稅率,為期3-5年。如果獎勵接受人已證實履行在創造和維持就業職位及新加坡的經濟活動中的實質性承諾,獎勵可以繼續。

該計劃適用於以新加坡為基地從事國際貿易的任何公司。
中小企業優惠
新加坡標新局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創新、提升企業勞動生產力,推出了天使投資者稅收減免計劃、天使基金、孵化器開發計劃、標新局起步公司發展計劃、技術企業商業化計劃、企業家創業行動計劃、企業實習計劃、管理人才獎學金、高級管理計劃、業務諮詢計劃、人力資源套餐、智慧財產權管理計劃、創意代金券計劃、技術創新計劃、品牌套餐、企業標準化計劃、生產力綜合管理計劃、本地企業融資計劃、微型貸款計劃等財稅優惠措施。
創新優惠計劃
為了實施新加坡經濟戰略委員會2010年提出的未來10年7大經濟發展戰略,圍繞提高勞動生產力、提升企業能力和打造環球都市這3大戰略目標,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措施。
比如,推出生產力及創新優惠計劃、培訓資助計劃和特別紅利計劃,設立國家生產力基金,強化就業入息補助計劃,通過稅收減免鼓勵企業併購重組和土地集約化經營,並將於近期組建項目融資機構支持企業國際化經營。

通過上述誠意十足的優惠稅收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業集團整體的的運營稅收成本。同時體現出新加坡的親商環境和合理友好的徵稅制度,進一步增強了計劃投資新加坡或者通過新加坡拓展海外業務的企業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