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戴口罩或防飛沫口罩 43家飲食業者接食品局書面警告

本地43家持有牌照的飲食業者沒有按食品安全要求戴口罩或防飛沫口罩,結果面對新加坡食品局的執法行動。
食品局繼去年9月的第一輪稽查行動後,在上個月29日到這個月14日進行了第二輪行動,對451個餐飲業者展開稽查,其中包括餐館、小販中心的熟食檔和食品展的攤位。
在稽查過程中,大部分處理食物的工作人員都有遵守戴口罩或防飛沫口罩的規定。43家持有牌照的飲食業者被發現沒有遵守相關規定,但由於是初犯,當局只發出書面警告。如果這些業者再犯,當局將採取更嚴厲的執法行動。
根據現有法令,被發現違反執照條例的執照持有者可被罰款高達1萬元,或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他們的執照也可能被暫時吊銷或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