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擁有完善的稅收制度,了解四大主要稅種 - 企業所得稅、消費稅 、印花稅和預提稅 - 的相關規定,對於在新加坡經企業至關重要。這期,新方舟將解析這幾個稅種以及申報日期。

1.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在新加坡境內獲得利潤的企業徵收的利潤稅。現行稅率為17%。徵稅範圍包括企業(稅收居民和非稅收居民) 在新加坡境內獲得的任何利潤和匯回/視為匯回新加坡的境外收入。
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在註冊3年內可在限額內豁免部分應稅收入的企業所得稅(例如,首10萬應稅收入可豁免75%)。符合條件的業務活動也可以申請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減低企業所得稅。
申報日期: 預估所得稅(ECI)應在財政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申報並在11月30日前上交公司所得稅報表。
2. 消費稅 (GST)
在新加坡境內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需要繳納消費稅,現行稅率為9%。企業的年銷售額超過100萬新元需要註冊並進行消費稅申報。符合條件的出口貿易或提供跨境貿易的企業可申請消費稅零稅率或申報豁免。
申報截止日期: 在申報表所涵蓋的會計期結束後1個月內進行申報。
繳納稅款日期: 通常在申報同日繳款。如果企業有開通 GIRO (電子轉帳) 系統,稅務局會通過 GIRO自動扣款。
3. 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某些特定交易徵收的一種稅,稅率根據交易類型和金額而有所不同。現行稅率為 0.2% 至 6%。徵稅範圍包括房地產交易,股權轉讓,租金協議等。
繳納稅款日期: 如果是在新加坡境內簽署文件,應在簽署後14天內繳納印花稅。如果是在境外簽署文件,應在相關文件進入新加坡30天內繳納印花稅。
4. 預提稅
預提稅是新加坡付款人對支付給非居民個人或企業的某些款項(例如,支付給非居民的勞務報酬,技術服務費,利息等)預先扣繳的一種稅。現行稅率為10% 至 24%。
特別指出 新加坡企業支付給股東的股息不需要繳納預提稅。預提稅的稅率根據款項類型和新加坡與相關國家簽訂的稅務條約而有所不同。
目前為止新加坡簽訂了93個雙邊稅收協定,符合稅收協定規定的款項可享受協定豁免或者優惠稅率。
申報截止日期: 支付款項後第2個月的15日內向稅務局申報預扣稅 繳納稅款日期: 與申報截止日期相同

通過了解四大主要稅種的申報和繳納截止日期,企業可以提前做好準備,做到合法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