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滅火器店老闆因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坐牢一個星期。
43歲的被告Kelvin Tan Yaosheng是Fire Safety & Prevention(SG)公司的獨資經營者。他的銷售員上門推銷滅火器時,會慌稱受政府機構或民眾俱樂部委託,以優惠價出售滅火器,但實際上卻向顧客收取十倍的金額。
多名顧客因此向被告投訴。其中一名顧客指出,銷售員向他出售了一個標價為17塊9毛的滅火器,但最後卻被收取179元的費用。
警方和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過後分別介入調查。被告卻為了自身利益,在即時通訊群組教唆員工在接受警方問話時,做出虛假陳述,妨礙警方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