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說白了,就是新加坡一名母親早期「為了孩子好」買房,後來了「想趁漲價賺錢」賣房。
但問題就在於這房不是她想賣就能賣的。
新加坡房價漲了想套現,結果賣不了
事情要從2019年說起。
這名女子當年花了180萬新元買下一套公寓,但她沒有把房子放在自己名下,而是用「信託」的方式,把房子登記在當時只有6歲的兒子名下。
意思就是:法律上,這套房是兒子的,她只是代為管理。
當時這麼做,外人看起來像是「提前給孩子準備資產」,聽起來也挺合理。
時間一晃六年過去,房價漲了。

圖源:the straits times
到了近幾年,她找到了一位買家,對方願意出價228萬新元。如果賣掉,帳面上就能賺將近50萬新元。
於是她心動了,想著房子升值這麼多,不賣實在可惜,就向高庭申請,希望法院批准她出售兒子名下這套公寓。
從她的角度看,這是一筆「很划算的交易」:
180萬買的房,現在能賣228萬,賺的錢還能繼續「為孩子打算」,聽起來好像也說得過去。
但問題就在這裡:
在法律眼裡,這套房不是她的投資資產,而是孩子的信託資產。
她不是「房主」,只是「代管人」。
法院要看的不是:
「你能不能賺錢」,
而是:
「你賣掉這套房,對孩子是不是更好」。

圖源:見水印
接下來,事情就開始反轉了。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她的申報非常不完整,也不夠坦誠。
包括:
她沒有如實說明自己的資產和債務情況;
一開始沒有交代丈夫已經在2016年去世;
只有在被追問時,才說丈夫當年是在澳大利亞看房時,從33樓墜樓身亡;
她還刻意把自己的兄弟列為共同申請人,而不是把丈夫列進去,理由是為了符合「信託收益要進入聯名帳戶」的法律要求;
她過去改過名字,也涉及多起高庭案件,其中部分與丈夫有關;
她和丈夫曾經都是保險經紀,丈夫還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總保額高達625萬新元。
這些信息本來都應該主動披露,但她是在法官一步一步追問之下才陸續說出來的。
法官對此非常不滿,直接指出這份申請「缺乏透明度」,而且「充滿了隱瞞」。更關鍵的是,她始終無法回答一個核心問題:
你賣掉這套房,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自己套現?
她給出的理由只有一個:房價漲了,現在賣比較划算。

圖源:見水印
但在法律上,這個理由幾乎等於「自動出局」。因為法官明確說過一句話:信託資產不是投資資產。
不是說漲了就能賣,不是說賺錢就合理。
如果只是因為升值就要脫手,那就已經偏離了信託的本意。
法院還額外警惕一個問題:
她當初用信託方式買房,會不會是為了避開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
新加坡規定非常清楚,如果設立信託的目的是為了避稅,一旦被稅務局認定為「虛假安排」——
交易可以被作廢
印花稅要追繳
還可能被罰款甚至坐牢
所以法院必須確保,這個信託不是一個「包裝得很像為孩子,其實是為自己」的結構。
在這種背景下,法官給出了非常直接的結論:
這名女子沒有證明賣房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她在申請過程中不坦誠,重要事實多次隱瞞;
僅因為房產升值就要求出售,本身就足以被拒;
法院也必須防止信託被用作避稅工具。
最終結果很簡單:賣房申請被駁回。

圖源:cna | 僅示意
她想把228萬變現落袋的計劃,到這裡徹底結束。
這件事真正值得所有人警惕的,其實只有一句話:
在新加坡,一旦你用信託把房子放到孩子名下,這套房就不再是「你的投資」,而是「孩子的資產」。
你不能因為:
房價漲了
想賺錢了
資金緊張了
就隨意處理。
法院只認一個標準:
是否對孩子的長期利益更好。
賺不賺錢,從來不是判斷依據。
2
新加坡房子升值多少?
截止到現在,新加坡私宅價格整體呈現上漲趨勢。
雖然具體幅度受地點、新舊盤、大小單位等因素影響,每年漲幅不完全一致,但總體價格是上升的。
在前面的案件中,該母親在2019年以約180萬新元購入房產,並將該房存入信託讓兒子持有。

圖源:the business times
此後市場上漲,該房在法院訴訟前有買家願意出價 228萬新元,也就是約增長了27%左右。
這個漲幅在新加坡市場並非孤立現象,但確實說明在4–5年間私宅增值空間明顯。
再看最新房價走勢,進入2025–2026年階段,新加坡私宅價格仍然穩健增長:
2025全年私宅整體價格指數約上漲3.4%,並預計2026年保持溫和上漲態勢。
綜上,單從資產價值角度看,新加坡私宅仍然是較穩健的資產,時間越長大多數情況下價值也水漲船高。
所以這名母親也算是有投資眼光,早早買了房。
為什麼法院不允許她賣房「獲利」?
要理解法院的判決,就要弄清楚這個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質。
這個判決的關鍵是房產登記的是「信託」資產。
該房產是在2019年購買時登記在兒子名下的信託財產,法律上屬於兒子的資產,而不是母親的。

圖源:game master
在新加坡法律體系里:
如果名下是未成年人的資產,不屬於父母的私有財產;
父母作為信託或監護人,可以管理孩子資產,但不能隨意變賣;
只有在變賣能明確證明是為了孩子利益的情況下,法院才可能批准出售。
而本案中,母親提出的唯一理由是「房價漲了能賺差價」,但她無法讓法院相信這種出售是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此外她在程序中沒有充分披露自身資產信息、家庭情況等細節。
法院因此認為她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變現而不是為了兒子利益,不符合授權條件。
一般而言,涉及未成年人的資產出售會被依法嚴格審查,因為法律的首要原則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避免資產因為成人的判斷而被消耗或損失。
那難道在新加坡,「父母永遠不能賣孩子的房子嗎?」

圖源:goway travel
答案是否定的,但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父母才能處理孩子名下的資產:
1. 出售必須證明「符合孩子最佳利益」
法院通常會考慮:
房屋是否已不再適合孩子居住或未來生活需要;
變現後資產如何更好地保障孩子的長期利益(如教育、醫療、投資等);
是否有明確規劃和法律框架支持出售及資金用途。
也就是說,動機要合理、用途要明確、程序要規範。
2. 必須事先獲得法院批准
即使有合理動機,父母不能自行處理未成年人的重大資產,一定要經過法院審核和批准。法院會在聽取各方面證據之後作出決定,而不是「簽字就行」。
這也是為什麼本案最終被駁回:父母沒有給出法律上認可的「利益理由」。
從房產價值看為什麼法院這麼謹慎
我們再回到房地產市場本身。
新加坡房地產市場價格穩健增長,但也伴隨著高額稅費、持有成本和市場監管。政府多年來通過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等措施,防止投機和扭曲市場需求。
外國人、第二套及更多房產的購買成本很高,局部調控措施頻繁調整以穩定市場預期。

因此,在法律看來:
房價上漲是市場常態,資產升值不應成為隨意處分信託資產的正當理由;
如果信託資產僅因「想獲利」而被變現,可能損害未成年人的長遠利益;
法院必須通過嚴格審查,避免信託被當成規避稅費或資產轉移的工具。
可以說,這樣的審查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也防止了市場上利用家族結構規避政策的潛在濫用。
新加坡 2026 年房價
2026 年,新加坡的房價確實很高,但究竟有多高呢?市場行情如何,椰子整理了一份最新數據供大家參考:
1)組屋(HDB)價格
新加坡公共住房通常被稱為組屋(HDB),分為兩房式靈活組屋、三房式組屋、四房式組屋、五房式組屋、行政組屋和三代同堂組屋。它們的銷售方式通常也有兩種——預購組屋(BTO)和轉售組屋。

圖源:BUSINESS INSIDER
2025 年 8 月的數據顯示,組屋轉售價格同比比 2024 年增長了約 6%。雖然環比 7 月略微下跌(約 -0.1%),但整體仍呈上升趨勢。

截止8月的組屋售價中位數|
信息來源:homeanddecor
不同戶型的價格也體現了這種增長: 三房增長約 7.2%,四房 6.3%,五房 5.7%,Executive 套房 3.3%。
這說明儘管市場上價格波動存在,但長期看仍然是上漲狀態。

組屋轉售平均價格 | 信息來源:99.co
按地區來看,不同地區組屋價格區間也有明顯差異。例如:
Woodlands / Marsiling 的三房組屋價格約 S$345,000–S$533,000
Ang Mo Kio / Bishan 的四房組屋約 S$475,000–S$1,140,000
Punggol / Sengkang 的五房組屋約 S$585,000–S$1,010,000 之間。
這些數字意味著,即便是政府組屋,在不同社區的售價也可能有數十萬甚至百萬新幣的差別。
2)私宅(Condo)價格
新加坡的私人住宅包括公寓(condo)和有地住宅。私人住宅通常價格更高,因為它們由私人開發商建造和出售,並在自由市場上交易,不享受政府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