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夜狂歡後,醫生喝酒開車載兩友人,途中遇警方路障,他竟踩剎車倒退回快速公路逃逸,警方找上門後,他還提供假個資,謊稱是補習老師。
被告胡森良(36歲)承認兩項牴觸公共運輸法令的控狀,即沒在路障停車以及未謹慎駕駛車輛。另一項向警方提供假資料的控狀則將在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9日凌晨3時30分,被告和兩名友人到克拉碼頭的夜店狂歡,在喝了幾杯酒的情況下開車回家,碰到路障卻調頭逃走。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9月8日傍晚約兩名朋友吃飯,並喝了一杯紅酒。3人隨後到克拉碼頭的夜店狂歡,被告又喝了兩杯烈酒。
3人結束狂歡後,被告開車載兩名友人前往其中一人的家。他在東海岸公園大道把車開出丹戎加東路出口,並在丹戎加東南路行駛時,忽然發現前方有警方設置的路障。
當時執勤警員朝被告揮舞警棍,要求被告把車停靠在路障附近。不過,被告見狀,在遠處就踩剎車,短暫停車後直接倒車逃走。
被告知道酒駕是違法的,不想承擔吹氣酒精檢測結果呈陽性的風險,因此索性逆向駕駛350米,回到東海岸公園大道,警員也試圖展開追捕,但不成功。
警方後來針對車牌進行排查,追蹤到被告的女友人,得知案發時被告和另一名男友人也在車上,於是分別向3人單獨問話。
被告接受問話時,故意提供假的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日期,還謊稱是一名補習老師。警方發現身份證號碼無效,再度要求被告提供資料時,被告才說出真實身份,包括他的職業是醫生。
警方事後逮捕3人。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自己酒後開車,為了逃避責任於是躲避路障,甚至多次向警員撒謊。另外,被告有不良交通案底,如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顯示被告輕率看待交通規則,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入獄2到3周。
案展至4月17日下判。(人名譯音)
謊話連連 否認曾喝酒 稱坐車后座
3人都喝酒,被告因最「清醒」而被挑中開車,事後死不認喝酒,還稱是代駕把他們送回家。
案發當天,女友人開車到克拉碼頭,但3人喝了酒後,她認為被告的狀態更適合開車,於是把車鑰匙交給被告開。
不過,被告在接受警方問話時,謊稱有一名代駕送他們回家,自己坐在后座,也否認曾喝過酒。
被告稱自己感到昏眩和脫水,要求到醫院治療,但救護車抵達後,他拒絕送院。最終,被告在看見女友人被上手銬,才承認自己開了車。
律師指控方誇大被告案發時行為
控方指出,被告倒車進入快速公路或造成嚴重的傷害,因行駛在快速公路的車子車速較高,司機也不會預料到有人會逆向行駛,這起事件中無人受傷純屬僥倖。
律師為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喝了點酒和倒車逆向行駛,但這不意味會被告的粗心駕駛會導致巨大的潛在傷害。
律師指出,案件發生在凌晨3時,路上沒有其他車輛或行人。被告也解釋,他感到焦慮才一時衝動決定提供假資料,無意干擾警方的調查工作。
不過,控方反駁提供假資料不是小事,被告多次撒謊,甚至謊稱是補習老師,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