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4日至14日期間,被告使用多張由團伙提供的信用卡購買789張環球影城門票。(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馬來西亞男子從吉隆坡飛到新加坡,協助犯罪團伙盜刷信用卡購買數百張新加坡環球影城門票,換取約1837元酬勞,被判入獄52個月又4周。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賴金欽(譯音,35歲)共面對62項欺騙和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17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2022年初,被告被朋友拉進一個買賣加密貨幣的Telegram群組,替一個名為「大勝」的人做中間人尋找賣家,但這項交易並未完成。
2024年8月左右,「大勝」詢問被告是否有興趣替公司購買新加坡環球影城的門票。被告當時無業,又需支付孩子的學費和住房費用,便答應接下這份工作。被告隨後加入一個Telegram群組。
同年9月起,被告會從吉隆坡乘搭飛機來新加坡,在抵達環球影城後在群組通報。接著,有人會提供密碼,讓被告通過應用程式與不明人士聯繫。後者會指示被告需要購買的門票數量,並把代幣化(tokenized)信用卡發送到被告手機的Apple Pay應用中。
之後,被告根據指示使用Apple Pay到自助服務機購票,若在使用信用卡付款時被拒,團伙會在被告手機加入新的信用卡,讓他繼續付款。雖然被告懷疑這些信用卡是非法所得,但仍繼續協助團伙購票,每趟都可獲得酬勞。
影城職員起疑報警
2024年10月4日至14日期間,被告使用多張由團伙提供的信用卡購買789張環球影城門票,花費共6萬5487元。被告從中獲取的酬勞約為6000令吉。
環球影城的職員在10月14日懷疑被告盜刷他人信用卡,向警方報案。被告在同日被捕,被搜出285張門票。
調查也發現,被告在10月13日左右從不明人士處接收了兩張存儲卡、6台蘋果手機和4架無人機,並在等待團伙的指示將這些物品交給其他人。
控方指出,此案涉及多階層和複雜的犯罪團伙,雖然被告並非主謀,但仍扮演積極角色,並獲得酬勞,建議法官判他坐牢至少53個月。
被告求情時說,他家有妻兒,妻子目前需打兩份工養家,身體還出了狀況,懇請法官從輕發落,讓他早日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