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子警署丟物、全裸縱火?大好青春為何如此霍霍?
一名只有33歲的新加坡女子不知何故....
居然在警署丟棄不明物品...
一個月後甚至全裸縱火???
疫情下究竟受了什麼刺激...居然有如此大膽的行徑和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操作...

(圖:來源自網絡)
據知情人士爆料...
這位行為異常的女子只有33歲,今年2月18日早上7:30左右,她前往警察廣東民大廈,稱要見一名調查員但不記得對方的姓名,要求進入大廈內向警員查清楚調查員的身份。
下午4點左右,一名中央肅毒局人員在大廈二樓發現一個用橙色塑料袋包裹著的物品,裡頭還放著一個紅包和一些花朵。肅毒局人員感到驚訝,便通知保安人員到現場調查情況。
調查顯示,女子當天早上8點40分至8點45分之間,把一個藍牙音響、電纜箱、兩個遙控器、兩條充電線,以及裝有多張紙條、護身符和胸針的一個紅包放在一個白色盒子,再將盒子放入一個橙色塑料袋裡,放置在警察廣東民大廈二樓一處,過後於8點57分離開大廈。
經過調查,警方逮捕了該女子,女子也承認事先向警員撒謊以進入大廈,但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來說明為何在事發地點放置不明物件。
想想就後怕...如果時候炸彈後果不堪設想...

(圖:來源自網絡)
這還不算完...
3月18日,該女子做出了更瘋狂的舉動,在芽籠20巷全裸縱火。
當晚11點20分左右,有附近的男居民在自家的陽台發現一全裸女子在後巷,兩隻手分別拿著一塊布和裝有粉末的罐子,手足舞蹈地往地上倒出粉末。
當時,女子身邊有一團火,還往火里扔垃圾和鐵罐。由於擔心火勢會蔓延,男子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發現,被燒的物品包括放置在一個盒子上的一些啤酒罐和幾盒蚊香。

(圖:來源自網絡)
最終女子被警方逮捕...
女子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時說,她忘了自己在警察廣東民大廈放置了物品,並稱自己多年無家可歸,精神狀態不是很穩定。
不過,犯了罪終究要收到法律制裁,法庭最終判監禁四個月又六個星期。
但是,考慮女子從2月20日至3月5日之間曾還押心理衛生學院,並再次於3月20日還押至今,因此法官決定刑期自2月20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