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女子通過WhatsApp,幫助朋友向其表親的妻子訂購電子煙。
今年2月12日,妮可·洛里埃恩·羅德里格斯(Nicole Lorraine Rodrigues)承認一項教唆銷售電子煙的罪名,被罰款1,500新元。
這名32歲的新加坡籍女子無力支付罰款,將入獄一周。
羅德里格斯原定於2025年8月21日出庭,但未按時到庭。
當天,地方法官黃麗婷表示,鑒於公眾對電子煙問題日益關注,她有意將案件押後,要求衛生科學局(HSA)重新審視其量刑建議。
法庭文件顯示,2024年11月23日,羅德里格斯人在馬來西亞,收到朋友法米(Fahmi)的訊息,表示想購買電子煙。文件未披露其全名。
她告訴對方,其表親的妻子Hua Kimberly有售賣電子煙,並協助他以每支20新元的價格訂購了五支。
羅德里格斯將Hua的地址分享給法米,並告知他可前往取貨。
2024年11月24日凌晨約3時25分,法米從Hua住處外的鞋架取走五支電子煙,交易完成。
今年2月9日,羅德里格斯所乘車輛在兀蘭關卡被移民與關卡局(ICA)人員截查,警方在其車內發現可疑聊天記錄。
她當時雇用司機洪勝發(Hong Seng Huat)駕車,載她與另外兩人返回新加坡。ICA人員在車內查獲7,878個電子煙彈。洪勝發於2025年5月被判監禁四個月又十五周。
Hua已於2025年6月26日因售賣電子煙罪成,被罰款8,100新元。
今年2月12日,HSA檢控官鄧德華(Debra Ann Tan)求處羅德里格斯3,000新元罰款。
羅德里格斯未聘請代表律師,她在求情時表示後悔自己的行為,請求輕判。
地方法官王鑾次在判刑時指出,雖然電子煙罪行需具阻嚇性,但考慮到Hua已於去年六月判刑,為求量刑一致,故作出相應裁決。
政府將於2025年9月1日起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的管制。
教唆銷售電子煙可被最高罰款1萬新元,或最高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