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國家圖書館管理局一名助理處長因面對經濟困難,向供應商收取共14萬元賄金,作為促成供應商與圖管局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這名助理處長也串謀掩蓋工程花費已減少的事實,誘導當局多支付逾24萬元給供應商,並從中抽成。

被告陳秀龍聞判後要求展期服刑,法官批准他從10月29日開始服刑。(早報網檔案照)
《聯合早報》報道,50歲的被告陳秀龍,早前被控欺詐、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和官方機密法令共12項控狀。他前日在庭上承認其中6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官判他入獄兩年10個月又10個星期,繳付約10萬3024元罰金,以及賠償約3萬6975元。
圖管局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被告在2020年6月12日已被停職。鑒於法院已作出定罪判決,當局將對被告展開紀律處分,著手解僱他。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被派到新加坡國家檔案館,於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負責管理保存實驗室部門,並參與部門的項目採購流程。
2018年至2020年,被告面臨經濟困難。
2017年10月,圖管局開放一項有關提升新加坡國家檔案館視聽設備的招標項目,被告是項目的負責人。
2018年,廣播服務公司Broadcast Engineering Services(簡稱BES)獲得這個價值約800萬元的項目。
被告隨後找上BES當時的銷售總監林文侯(50歲),並要求修改合同內容,包括將價格較貴的系統更換為相對便宜的系統。被告打算利用這筆多餘的錢解決他的經濟困難。
被告和林文侯隨之串謀,掩蓋工程花費已減少的事實,誘導圖管局多支付超過24萬元給BES。
為獲取更多項目 BES為被告提供獎學金
庭上透露,2018年4月,被告詢問林文侯,BES能否為他修讀碩士課程提供獎學金,並提議對方可用這筆多餘的資金來支付。
林文侯知道被告能為BES獲取更多項目,在與BES管理層商量後,同意為被告提供獎學金。
同年9月,被告也向林文侯討錢,獲取一筆3萬元賄金,作為促成BES與圖管局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庭上揭露,被告後來又向林文侯索賄,從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前後索賄共9萬元。
除了林文侯,被告也在2018年至2020年,多次向當時設計建築公司Pan Prebuild董事潘鵬全(51歲)收取賄賂共5萬元,作為促成公司與圖管局達成商業利益的報酬。
被告也曾與潘鵬全串謀,向BES謊稱Pan Prebuild已完成工作項目,欺騙BES支付3萬元。
法庭文件顯示,除了犯下索賄與欺詐罪,被告也曾泄露當局的機密信息,為此也牴觸官方機密法令。
2018年2月,圖管局開放一項有關奧登劇場的招標項目,當時被告身為項目負責人,未經授權就向一家公司的職員透露項目的預算報價。(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