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化中學。(圖:CNA)

最高法院上訴庭三司駁回立化中學命案被告的上訴申請,維持原判16年監禁。
立化中學命案中的被告早前被判監禁16年,律師以他在獄中接受治療,重度抑鬱症已受到控制為由提出上訴要求減刑,但三司昨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6年監禁。
最高法院上訴庭三司早前聽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昨天(23日)發布上述裁決。
這起轟動一時的命案發生在2021年7月19日;當時16歲的被告在學校的一間廁所內,用50公分長的斧頭殺害當時只有13歲的同校中一生韓喆凱,導致對方頭部、頸部和身體多處重傷,最後死亡。
現年19歲的被告去年12月1日承認誤殺罪後,被判監16年。
被告的代表律師蘇呢爾和邱暉薈針對刑罰提出上訴,要求降低刑期。這起上訴案在7月1日由大法官梅達順、高等法庭上訴審判庭法官吳必理和上訴庭法官洪素燕組成的三司審理。
律師說,被告案發時受嚴重抑鬱症的顯著影響,無法作出合理的邏輯判斷,如今他已接受治療,病情受到控制。他目前積極上進,人生道路還很長,希望法官將刑期減少至八到十年。
被告去年認罪後,控方求判12年到16年,而律師當時則求情,希望法官判監五年就好。
當時,庭上也揭露被告的大姑同樣患有抑鬱症和強迫症,過去30年來都在服用抗抑鬱症的藥物,也按時接受心理衛生學院的輔導。
他的二姑則患有精神分裂症,除了要到心理衛生學院屬下的社區健康中心接受治療,也在長期服用精神科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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