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欺詐朋友近2萬元 冒用他人身份進賭場被判監

圖:TODAY/Nadhirah Mansor
得知朋友想通過外匯交易賺錢,本地一名男子謊稱自己認識能將投資翻倍的人,趁機騙走朋友近2萬元,但最終將所有的錢給輸掉。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34歲的被告Ng Guan Hao對四項控狀認罪,被判監禁11個月又四周。法官在判刑時也將另外七項控狀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2021年3月7日,被告向一名朋友謊稱認識一名從事外匯交易並且成功獲得100%利潤的熟人,這個人的名字叫Lee Wen Hao。被告的朋友信以為真,分兩天將1萬7420元轉帳給Lee Wen Hao。
被告隨後囑咐Lee Wen Hao將這筆錢轉入自己的戶口,Lee Wen Hao則得以保留1000元。
被告告訴Lee Wen Hao,自己在一家複印機公司上班,這筆錢是「複印的錢」,因此Lee Wen Hao並沒有質疑轉帳的目的。
被告過後稱,他將所有的錢給輸光,到目前為止尚未作出任何賠償。
冒用他人身份進賭場
被告從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被禁止進入濱海灣金沙賭場。他向Melvin Tan Yong Ann索取身份證,後者同意讓被告冒用他的身份進入賭場,被告每一次這麼做就得支付他200元。
被告在2021年3月17日到5月2日之間,冒用Melvin Tan Yong Ann的身份進出賭場22次。
被告也冒用另一名朋友Yeo De Rong的身份證,於2022年2月進入賭場五次,並為此向朋友支付700元。
騷擾公路使用者
法庭文件也顯示,被告於2021年,在泛島快速公路往樟宜方向的路上,追趕並尾隨另一輛車。被告後來在駛出淡濱尼12道後,向這輛車扔了一個瓶子。
被告還用自己的車在淡濱尼9道攔住了受害人的車,再用一把剪刀挑釁受害人,以及向他飆髒話。受害人的女友隨後報警。
欺騙並誘使他人交付財產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長十年監禁或罰款。
在被列入黑名單下進入賭場,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長兩年監禁和被罰款最多2萬元。冒充他人進入賭場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長六年監禁和被罰款最多2萬元。
蓄意騷擾他人的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長六個月監禁和被罰款最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