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與當地一家連鎖超市通過人臉識別監控系統,偵破一起連環偷竊案。(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9名年齡介於21歲至76歲的男女,因涉嫌多起發生在新加坡不同商店的偷竊案被捕,其中1名女子被指在當地超市,偷走約923元的貨品。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方前日發文告指出,當地警方近期破獲多起涉及超市、藥妝店等零售商的偷竊案,涉案物品包括:食品、酒類及日常用品。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警方與當地一家連鎖超市通過人臉識別監控器系統,偵破一起連環偷竊案。
一名32歲男子涉嫌於今年5月13日,在新加坡義順81街的一家超市,偷竊價值約2元的食品。
當他隨後前往在同一街道的另一家超市時,被超市職員根據人臉識別監控器系統發出的警報當場攔截並被捕。
進一步調查發現,男子還涉嫌於今年2月19日、3月7日和4月18日,在同一家超市犯下3起偷竊案,偷走價值約153元的物品。
他將在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80條文下被控4項偷竊罪。
其他案件包括:一名48歲男子涉嫌於4月21日,在新加坡勘寶坊的一家冷超市偷竊一瓶價值52元的威士忌,被一名顧客當場攔截後被捕;一名25歲女子涉嫌於2025年11月7日,在金文泰一家超市偷走約923元的貨物,當地警方隨後通過店內監控畫面鎖定她的身份。
最年輕的涉案者是一名21歲女子
最年輕的涉案者是一名21歲女子,她涉嫌於2025年9月12日,在金文泰1道一家超市偷竊約93元食品。
調查發現,她還涉及同家超市從去年7月12日至9月4日的另7起偷竊案,被偷走的物品價值約593元。女子將在8項偷竊罪名下被控。
最年長的涉案者是一名75歲男子,他涉嫌於2025年11月10日,在新達城一家超市偷竊約25元的食品,並在被保安人員攔截時推人導致對方受傷。
這名男子除了面對偷竊指控外,也將被控蓄意傷人。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80條文,偷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7年、罰款,或兩者兼施。部分案件還涉及額外罪名,包括蓄意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