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66歲裝修商與42歲越南女假結婚,還向老母親敬茶,家人完全被蒙在鼓裡,東窗事發後,雙雙被控上法庭。
被告答應與越南女假結婚,婚後不同住,他不要錢,只要對方當「性伴侶」,每個月共度春宵兩三次。
根據媒體《新明日報》報導,被告何義順(66歲)曾是一家裝修公司的老闆,公司在2009年被除名。
根據調查,他2008年在芽籠一家酒吧認識44歲越南女胡氏蘭(Ho Thi Lan)。胡氏蘭在2013年10月來新加坡時向他「求婚」,稱在越南經濟出狀況,要求他跟她假結婚,好讓她申請長期居留准證留在新加坡工作。

胡氏蘭
這段「假婚姻」持續了約兩年半,兩人在2016年5月24日到移民與關卡局辦手續時「穿幫」,隔天被捕。
兩人被控後不認罪,經過9天審訊,被國家法院法官判定罪成。
媒體記者實際走訪男被告住家,弟弟何先生(60歲,電子業)告訴記者,哥哥幾年前「結婚」後已搬離單位,家中只剩下母親與他居住。
「哥哥每周大約會有兩三天來探望母親,只是最近的一個星期忽然失去聯繫,也沒上門探訪,讓母親十分擔心,晚上也睡不著。」
對於被告涉及假結婚案,何先生與母親都感到十分震驚。

「他有一天忽然說自己結婚了,我們當時確實嚇一跳,還要他拿出結婚證書給我們看。」
何先生表示,哥哥和「嫂嫂」之後在家中舉行簡單的結婚儀式和聚餐,兩人還向老母親敬茶,母親也承認了這段婚姻。 「每年過年過節,例如除夕或母親節,他們倆都會一起來拜訪母親,但真的沒有看出什麼端倪。」
何義順因假結婚被判監禁8個月,另外也因為在申請長期居留准證時給假口供,被判坐牢4周,刑罰同時執行。
另外,胡氏蘭不僅涉及假結婚以及在申請長期居留准證時給假口供,也在2013年11月28日入境新加坡準備結婚以及婚後在2014年3月2日入境時,在入境表格上虛報住在何義順的家,共面對8個月4周的刑期。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