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第一家族紛爭遷入強力「外援」,前總檢察長叫板總檢察署
新加坡李家...在坊間一直被稱為第一家族...
而家族的紛爭每每都是小坡最熱議的話題之一,現在紛爭再起,而且這次還牽涉了強力的「外援」...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弟弟李顯揚在臉書發文,透露前總檢察長溫長明教授,已同意代表其妻子林學芬進行辯護。

(圖:來源自網絡)
據李顯揚透露,現任教於國大法律系的溫長明教授,將為林學芬提供辯護。
溫長明何許人也?
溫長明教授在2008年4月17日上任總檢察長,致2010年,由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的管理合伙人梅達順(Sundaresh Menon,也是現任大法官)接任。
他在大學時獲得發展銀行(現星展銀行)獎學金修讀法律學位;1981年獲法律系一等榮譽學士學位。
1992年至1996年擔任官委議員,後來出任新加坡駐比利時、德國、梵蒂岡和荷蘭大使。2006年10月擔任第二副總檢察長,隔年7月升任副總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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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總檢察署針對李顯揚妻子林學芬,為建國總理李光耀準備遺囑一事,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提呈逾500頁的投訴信。
李顯揚說,上述指控也重複了過去總理提出的投訴,當時他的私人律師就是現任總檢察長黃魯勝。
不過,黃魯勝已迴避處理林學芬可能專業行為失當一事,事件改由副總檢察長余文正負責。
李顯揚在帖文中表示樂見溫長明的襄助,期許他在法律事項提供指引和協助。
總檢察署指林學芬作為專業律師,在位李光耀準備遺囑一事,有失職之嫌的表面證據,表面觸犯法律專業(專業行為規章)第25節條文和第46節條文。
當局認為,林學芬在李光耀最後一份遺囑,以李顯揚作為受益人的情況下準備遺囑,並安排李光耀執行,而李顯揚獲得的份額有增加。

(圖:來源自網絡)
但此前李顯揚已回應,其妻子從未擔任李光耀的律師,父親的遺囑在五年前就已執行。當父親完成遺囑後,告知全家和他的律師,遺囑由李&李律師事務所保管。
黃魯勝2017年1月出任總檢察長。他擔任李顯龍私人律師期間,曾代表李顯龍向李瑋玲和李顯揚發出律師信,反對他們與國家文物局所訂立的贈與契據的條款。
而李顯揚也指哥哥對父親的遺囑存有疑問時,沒有以公民身份向律師公會投訴,而是出動總檢察署投訴弟媳。
現在找來前總檢察長出面幫妻子答辯,與總檢察署分庭抗禮。
這手段...夠勁...

(圖:來源自網絡)
在今年一月初,李家大小姐李瑋玲突然爆料稱,總檢察署因建國總理李光耀遺囑一事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投訴李顯揚妻子林學芬,並稱「這個舉動完全沒有充分理據」。
不過,總檢察署發文告稱,向律師公會投訴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是因為對方「身為律師有專業行為失當之嫌」。總檢察署當時在文告中寫道:
「李女士(林學芬)的丈夫李顯揚雖然是遺囑受益人之一,她依然為李光耀先生準備了最後一份遺囑,還安排李光耀先生執行遺囑。李顯揚先生的遺產份額在最後一份遺囑中變大了。總檢察署也注意到李顯揚先生曾公開說,最後一份遺囑是由李及李律師事務所的柯金梨女士所草擬。但柯金梨女士否認遺囑是她草擬的。」
總檢察署還補充說,表面證據顯示林學芬的行為違反了法律專業(專業行為規章)第25節和第46節條文。他們自2018年10月就寫信給林學芬,要求她解釋自己在準備訂立遺囑的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如有),但她卻一直沒有給予回復,因此總檢察署才將事件交由律師公會處理。不過總檢察署強調,此案與建國總理李光耀最終遺囑是否有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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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時隔三個月,正當大家都快遺忘此事,沉浸在李顯龍總理周末被公眾拍到穿著有洞的襪子,與夫人何晶在植物園內含飴弄孫的其樂融融溫馨畫面時,已經潛伏了一段時間的李顯揚今早6點52分突然在面簿上「浮出水面」,走出下一步棋。
李瑋玲是在李顯揚發帖文後的6分鐘轉發,看來兩人應該是事先就商量好的,否則一大早睡眼惺忪誰會一眼醒來就看到弟弟發出的帖文還能快手快腳搶在6分鐘後轉發?
李瑋玲雖然沒在帖文下添加任何評語,卻引來許多人點贊與轉發。林學芬的面簿帳號早已轉為私密狀態,無法看到最新消息。
李顯揚的帖文內容其實並不長,最矚目的當屬那份似乎因找到強力助手而躍於紙上的快樂情緒。

(圖:來源自網絡)
李顯揚顯然是呼應了姐姐李瑋玲當時的說辭...
很多事情心照不宣...
而溫長明更有殺手鐧...
據知情人士分析:
溫長明經常在英文報章上撰寫文章和接受各種課題的訪問,字裡行間漸漸流露出對新加坡司法體制的一些不滿。他曾深入淺出地說明總檢察署兩個角色的不同。他說,總檢察署身為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只要政府堅持打官司,即便總檢察長認為政府沒有勝算,他還是得遵照指示行事。
「但是總檢察長能自行決定檢控事宜,而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能避免政治因素干預檢控過程。」
現在溫長明接出面...
這局面會成為一個怎樣的畫風...
只能請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