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創業者眼中,新加坡憑藉其穩定的政治環境、開放的營商制度、低稅率優勢以及與國際接軌的金融體系,長期穩居亞洲最具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之一。
無論是希望拓展海外市場的企業主,還是規劃身份與資產布局的高凈值人士,註冊一家新加坡公司,都是進入東南亞乃至全球市場的重要起點。
本文將為您系統梳理外國人註冊新加坡公司的核心要點——從註冊條件、公司流程周期到銀行開戶、稅務合規與後續運營,一文看懂最全流程與實操指南。
First Step:選擇公司註冊名稱
在新加坡合法成立公司的第一步是為企業選定一個獨一無二的名稱。名稱需符合ACRA規定,不能與已有公司相似,也不能包含受限或使用不當詞語。核名通過後,公司需根據新加坡標準行業分類(SSIC)代碼,選擇最多兩項主要業務活動,以明確公司的經營範圍。
Second Step:選擇公司註冊類型
接下來是您必須從7種不同的公司類型選項中指定您的公司類型:(詳情見下表)。
豁免私人有限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公眾擔保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無限私人公司(Unlimited Private Company)
無限豁免私人公司(Unlimited Exempt Private Company)
無限公眾公司(Unlimited Public Company)
公司類型根據股東數量和公司運營狀況,有不同的選擇。但通常我們都選擇註冊私人有限公司(PTE.LTD)這一類型
以「有限公司(Ltd)」結尾的公司通常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而以「私人有限公司(Pte Ltd)」結尾的公司通常是股份有限公司與豁免私人有限公司。
Third Step:決定財政年度結束(FYE)
根據公司法規定,通常新註冊的企業需在成立後18個月內提交第一份財務報表(或在所選FYE結束後的7個月內提交)。
*一般財年長度是12個月,但新成立的公司第一年財年最長可達18個月。
*非上市公司(non-listed company)7個月內提交即可;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則需要在5個月內提交。
例如,若您決定從2024年1月1日開始,那麼您公司的財政年度結束時間可能將是2024年12月31日。
但是財政年不一定需要在12月31日結束。那到底如何選擇您公司財政年度的結束日?不同的選擇又會帶來什麼結果呢?
相比中國大陸的企業,一般固定每年12月31日作為財年截止日。而新加坡的企業可以自由選擇截止日期。並且在運營期間也可以調整日期,但需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次更改需在公司成立後5年內。
不能頻繁更改,且不可導致財年超過18個月。
如果選擇與自然年對齊(即12月31日為財年截止日),其優點在於一方面,便於國內會計公司按照大陸的審計習慣進行審計;另一方面,有利於中國公司在進行ODI(對外直接投資)時,與海外子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合併審計。
然而,這種選擇可能導致首個財政年度的時間大幅縮短或延長。
例如,若公司在2025年5月10日成立,並選擇2025年12月31日為財年截止日(首個財年不得超過18個自然月),則首個財年僅為7個月。
再如,若公司在2025年7月15日成立,並希望將12月31日設為財年截止日,則會有兩種情況:
選擇2025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首個財年將不足6個月。
選擇2026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首個財年將接近18個月。
無論如何選擇,公司從第二個財年起都將按照完整的自然年進行計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外,還有一種常見的財年截止日期選擇方式,即將公司註冊日前的前一個自然月月底作為財年截止日。這樣的優勢在於,每個財年都是完整且均勻的12個自然月,適合沒有合併審計需求的客戶。
例如,若公司在2025年6月5日成立,可以選擇每年5月31日為財年截止日。這樣,首個財年將為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5月31日。第二個財年則從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以此類推。
還有一些公司會將財年截止日定在3月31日,因為這一時間點剛好涵蓋了年底的銷售旺季,例如聖誕節、感恩節和中國春節。將這段時間作為最後一個季度的營收區間,有助於在公司未來上市時呈現更亮眼的財報。
同時,這一選擇還方便與新加坡政府的財政年度保持一致,特別適合涉及政府相關業務或補貼申請的公司。

新加坡的公司四大類別

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代表處和分公司的區別
如果您是作為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在新加坡設立機構,您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設立公司:
1、新加坡子公司或本地公司
外國人採用的最常見的公司類型即是設立子公司或本地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可以與母公司不同,股份可以100%由外國公司或個人持有。
辦理周期約1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
如果股東是外國公司,您需要提供公司註冊證書、外國公司代表的身份證和住址證明。
如果股東是個人,您需要提供護照、身份證和住址證明。
這些公司大多使用「私人有限公司(Pte Ltd)」,這意味著該公司是一家私人公司,股東人數有限,責任有限。
股東對公司的損失和債務不承擔個人責任。公司的最高責任以出資額為限。公司可享受地方稅收優惠。
這種公司類型非常受歡迎,因為與私人有限公司相關的稅收效率和責任方面。
2、新加坡分公司
分公司不同於代表處,是母公司實體在海外的拓展。所以分公司名稱必須與母公司一致,必須有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分公司都必須向新加坡提交其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若外國公司的董事發生變動,則必須在變動後的30天內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提交更新財務報表。
母公司肩負分公司的所有債務和責任,且分公司作為非居民實體徵稅,所有企業收益不能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通常新加坡分公司註冊需要1個工作日。
在了解上述信息後,如果您決定註冊新加坡子公司或本地公司,下一步是確定公司的人員架構和其他基本信息:包含委任公司新加坡本地董事和本地公司秘書,所有股東信息,新加坡註冊地址以及財務信息。
本地公司秘書的職責包括行政職責、提交年度申報表等,需要確保所有董事和股東都了解其義務。本地公司董事的職責是管理公司事務,制定公司的戰略方向,準確及時地保存記錄,準備財務報表(若適用),並遵守公司文件和其他披露。
如果你是外國人,並且沒有新加坡永久居民可以任命為本地公司董事,那麼本地公司董事可以由第三方任命,例如秘書公司。
其中所有提及的個人資料,必須提供有效的護照信息和居住證明。財務信息包括公司註冊資本(最低1新幣起)和實收資本。股東是向公司投資以換取公司部分所有權的個人或實體。只要本地公司董事和秘書符合上述要求,股東可以是100%的外國個人或外國實體。
3、外國公司註冊轉移至新加坡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2017)》,該條例適用於希望將外國公司註冊轉移到新加坡並保留公司歷史和品牌的外國公司實體。
轉讓不會影響外國公司實體的義務、責任、財產或權利。為符合規模標準,外國公司實體必須滿足以下任意2個條件:
外國公司實體的總資產價值超過1000萬新幣;
外國法人實體的年收入超過1000萬新幣;
外國法人實體擁有50名以上員工;
外國公司需提交公司章程、公司註冊證書等認證的真實複印件。
由於這個過程涉及到政府機構的批准,辦理周期大約需要2個月。
4、新加坡代表處
新加坡代表處沒有法律地位,其名稱必須與母公司相同,它是在新加坡正式成立之前臨時設立的,目的是探索潛在的商業機會和市場調研,不允許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註冊提交至新加坡企業局,辦理周期約為5個工作日。註冊登記需要每年更新一次,最多3年須經批准。
總部需派代表前往,並可向新加坡人力部(MOM)申請工作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常駐代表專職人員不得超過5人。
外國實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進行申請:
外國實體的銷售額必須大於25萬美金
常駐代表專職人員不得超過5人
外國實體成立的年限必須大於3年
The Fourth Step:簽署最終文件
接著下一步是由公司利益相關各方簽署最終文件。第一份文件是董事協議(Form 45),董事同意履行其所屬職責並進行簽署。第二份文件是股權分配協議(Form 24),該文件意為核實股份分配,並需股東簽署。
第三份則是第一次董事會決議,需要所有公司董事簽名,並要求在一個月內舉行第一次董事會會議。如需完成控制人登記冊(RORC),則要提供公司最終控制人和決策者的信息。
在向本地秘書提供上述信息後,您一般會在3-5個工作日內得到反饋。
內容為一份名為Bizfile的商業文件,其中會顯示您的公司基礎信息,包括公司的唯一實體編號 (UEN),這是實體與政府機構進行交互的標準標識號,也作為稅務識別號;以及公司經營活動的識別號、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註冊地址、註冊資本以及股東和董事信息等。
您可以選擇從ACRA購買公司註冊證書。公司章程也將由秘書起草,並與Bizfile文件一起提供。
The Fifth Step:開設企業銀行帳戶
一旦您獲得公司Bizfile商業文件和公司章程,即可開設企業銀行帳戶,完成公司設立。如果追求高效便捷,企業可以選擇在Aspire、Airwallex、Wise或Transwap開設電子銀行企業帳戶。
或,公司可以在註冊後立即向星展銀行DBS、聯昌國際銀行CIMB、馬來亞銀行Maybank、華僑銀行OCBC或大華銀行UOB等本地實體銀行申請公司銀行帳戶。
目前,外國人在新加坡開設公司實體銀行帳戶的要求非常嚴格。為了降低洗錢的風險,公司必須提供足以證明有開戶需要的相關支持文件。例如租賃協議、營業執照、公司CPF(新加坡公積金)供款、銷售合同或發票等。
Sixth Step: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在公司成立後,外國股東或/和董事可以通過人力部申請工作就業准證(EP),在准證獲批並成功簽發後,准證持有人可以成為公司的唯一董事,此後公司將不再需要本地公司董事(新加坡掛名董事)。
公司註冊後,需要注意以下要求和截止日期。公司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的7個月內呈報年審,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截止日期為財政年度次年的11月30日。收入低於500萬新幣並符合其他稅收要求的公司可以填寫C-S表,而收入低於20萬新幣的公司可以填寫C-S (Lite)表,或大型公司填寫C表(Form C)。
如果公司註冊了商品及服務稅(GST),這些申報表必須以季度為基礎提交,截止日期為會計期間結束後1個月。對於有本地雇員的公司,必須在下個月的14日之前提交CPF供款。最後,擔保有限公司或免除審計要求的股本公司必須在AGM後一個月內提交年度償付能力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