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在新山一家手機店擔任銷售助理的馬來西亞籍青年,為了賺取額外收入,竟到新加坡兩間電子煙倉庫從事包裝工作,結果遭執法單位逮捕,被判監禁41周!
被告為21歲的張俊強(譯音),共面對4項以販售為目的持有電子煙及相關零件的控狀。
他針對其中兩項控狀俯首認罪,被判監禁41周;另兩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綜合報導,新加坡衛生科學局人員於去年7月11日,掃蕩碧山一個工業大廈的其中一個倉庫時,逮捕被告,並於同年7月14日將他提控上庭。
根據庭審,執法人員在展開行動時,發現被告身處倉庫中,惟被告稱當時獨自在倉庫,並被安排包裝訂單。

張俊強為賺取額外收入,竟到新加坡電子煙倉庫從事包裝工作。
執法人員在行動中,也起獲1萬7955支電子煙及2萬9522件相關零件。
執法人員檢查被告的手機時,發現位於烏美3道工業大廈的第二個倉庫地址,並在其轎車內找到該倉庫的鑰匙。
執法人員於同日下午約4時20分突擊該倉庫,起獲5564支電子煙及1萬3412件相關零件。
控方指出,被告原本在新山一家手機店擔任銷售助理,該店同時售賣電子煙,而被告的月薪約6000令吉。
另外,報導也指出,被告於2024年7月認識了一名名為「約翰」(John)的顧客,該顧客於去年4月詢問他是否願意到新加坡從事電子煙包裝工作,日薪100新元。
被告從去年5月起,每星期為「約翰」工作兩天,工作內容包括按指示包裝包裹,並在完成後交給送貨司機、接收新貨、為兩個倉庫補貨,偶爾還從碧山的倉庫運送電子煙及零件至烏美。
法官指出,為了起著阻嚇作用,必須判處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