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償還債務,一名男子在半年內至少10次從柔佛新山走私電子煙及煙彈入境新加坡,最終在兀蘭關卡被當局查獲大量違禁品。男子被判坐牢20個月,並罰款4000元。
被告梁耀祥(45歲,譯音)面對五項控狀,於星期三(2月25日)承認一項牴觸《毒藥法令》及一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罪行。
修車結識「上線」 因債務接下走私差事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4年到新山一家修車廠修車時結識老闆尼克。期間,對方提議被告協助把電子煙彈走私到新加坡。被告因急需用錢還債,包括償還修車費,遂答應接下任務。每趟酬勞介於900至1500令吉(約293至489新元)。
半年內多次送貨 共賺約5511新元
被告承認,他在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期間,至少10次替尼克把貨物送入新加坡。尼克通過WhatsApp通知取貨,被告隨後開車入境並按指示交貨,完成後以現金或「一觸即通」收取報酬。扣除抵債金額後,被告共賺取1萬6900令吉(約5511新元)。
兀蘭關卡被截 查獲「喪屍煙彈」逾3000個
2025年3月7日凌晨4時02分,被告再次駕車入境時在兀蘭關卡遭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截查。檢查發現車內藏有市價約20萬5690元的3070個「喪屍煙彈」、市價約2萬5000元的5600根加熱煙彈(Heatstick),以及兩支電子煙。
案件凸顯當局對電子煙與相關製品的嚴厲執法立場,相關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將面對重刑與高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