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C: Variable Capital Company (可變動資本公司)
1 註冊新VCC公司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答:註冊VCC公司的基本要求如下:
(a)擬建VCC公司的名稱、財政年度信息、擬建VCC公司人員的詳情、辦公地址、擬建VCC公司的章程,以及聲明/背書(如有的話);
(b)至少一名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這指的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創業准證/就業證持有人 (須經人力部的同意並擁有本地居住地址,均可獲得資格);
(c)至少有一名董事(可與上文第1(b)條中的同一人相同)是 根據《可變資本公司法》定義的合格代表或擬建VCC公司的基金經理或董事;
(d)必須由符合條件的基金經理來管理擬建VCC公司;
(e)支付規定的註冊費用。
2 VCC公司在向ACRA提交申請之前必須先得到MA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嗎?這需要多長時間?
答:不需要。
VCC公司在成立前不需要獲得MAS的批准。不過,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89章)的規定,向新加坡境內人士提供集體投資計劃單位的現行規定,將適用於VCC公司。更多詳情請參閱http://www.mas.gov.sg/regulation/capital-markets/offers-of-collective-investment-schemes.
3 VCC公司的最低董事數是多少?
答:VCC公司必須有:
(a)至少一名長期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這意味著,至少一名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這指的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創業准證/就業證持有人 (須經人力部的同意並擁有本地居住地址,均可獲得資格。創業准證/就業證持有人在註冊或受聘於一個實體(如董事、秘書)前,應先向相關當局(例如MOM/ICA)尋求同意;
(b)至少有一名董事(可能是上文第4(a)條所述的同一人) 是根據《可變資本公司法》的定義的合格代表或VCC公司的基金經理或董事。

4 成為VCC公司董事的條件是什麼?
答:他/她必須是:
(a) 年滿18周歲;
(b) 有民事行為能力的;
(c) 一個符合資格的人。《可變資本公司規例2020》詳細說明了個人符合擔任VCC公司董事的條件;
(d) 沒有喪失擔任VCC公司董事的資格,例如未清算債務的破產人。
5 VCC公司的基金經理有什麼要求?
答: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合格的基金經理管理其財產或運營組成VCC公司的CIS。符合條件的基金經理是指-
(a) 持有《證券及期貨法》規定的資本市場服務基金管理牌照的持牌基金管理公司;
(b) 根據《證券及期貨(發牌及經營)規例》附表2第5(1)(i)段註冊的基金管理公司;
(c)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99(1)(a)、(b)、(c)或(d)條獲豁免的,無須持有資本市場服務牌照可經營基金管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即根據《銀行法》(第19章)獲發牌照的銀行、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條例》(第186章)獲發牌照的商業銀行、根據《金融公司法》(第108章)獲發牌照的財務公司或根據《保險法》(第142章)獲發牌照的公司或合作社。
6 海外基金可否以VCC公司的身份在新加坡重新註冊?
答:只有採用相當於VCC公司的公司結構的海外基金,才可以在新加坡重新註冊為VCC 公司。此類基金的基金經理可以通過在ACRA註冊VCC 公司(和子基金),並相應地通知外國當局註銷註冊。
7 VCC公司是否需要維護受益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列表?
答:根據其AML/CFT(反洗錢/反恐融資)通知,VCC公司需要維持VCC公司受益所有人的註冊(類似於管理人的概念)。請參閱MAS通知VCC-N01第7.17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