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電動踏板車騎士能更清楚地辨識人行道和腳車道,陸路交通管理局已經開始在擁有腳踏車道的市鎮增設新標記。
當局早前宣布,電動踏板車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駛,只能在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行駛。不過,一些人行道就建在腳車道旁,可能令一些騎士感到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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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在社交媒體Facebook專頁貼文表示,率先在裕廊和三巴旺一帶增設這類標記。
人行道上會印有「禁止電動踏板車」的鮮黃色四方標記,提醒騎士應改用旁邊的腳車道。接下來,當局會陸續在其他擁有腳踏車道的市鎮推行這項措施。
陸交局也在帖文中提醒,從明年一月一日起,當局會嚴厲取締違例在人行道上騎行的電動踏板車騎士。違例者會面對罰款或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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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現在看路上的電動踏板車真的少了很多,現在這人行道上不可以使用電動踏板車的確能給大家帶來安全,
而且,不安全的電動代步工具很有可能引發火患!
到這個月17日,陸路交通管理局已經收到超過2萬3500份銷毀不合格電動踏板車的申請。
陸交局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提醒公眾,電動踏板車騎士到指定場所免費銷毀不符合UL2272標準的踏板車時,可獲100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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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優惠將在這個月底結束,過後騎士還是能免費銷毀電動踏板車,直到明年3月底。
出於安全原因,若用戶想要將個人代步工具再循環或資源回收,必須在陸路交通管理局指定的位置丟棄。
目前註冊的10萬輛電動個人代步工具,至少八成未經UL2272認證,明年7月1日起,只有符合UL2272標準的個人代步工具才可以在街上行駛。
各位如果家裡又不符合標準的趕緊抓緊時間提交申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