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在新馬實施的互惠綠色通道(RGL)安排下,申請往來大馬與新加坡工作的商務或公務旅客,須在出發前的72小時內接受(2019冠狀病毒疾病)的「逆轉錄聚合酶鏈式反應」(RT-PCR)檢測,並提交有關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書。
雖然如此,透過上述途徑通關的旅客,需在抵境時再進行檢測。
根據大馬移民局發布的程序,有意透過互惠綠色通道申請入境大馬工作的新加坡公民,需通過負責接待的公司或大馬政府機構代為提出申請。
申請者需在有關人士出發前的至少10個工作日,到大馬移民局網站申請「我的跨境准證」。
若上述旅客在抵境時的檢測結果是呈陰性,有關負責接待的公司或大馬政府機構,會繼續他們此前已通報的行程。
然而,根據新加坡的移民與關卡局網站顯示,要透過互惠綠色通道入境該國工作的大馬居民,必須自行承擔抵境時進行的拭子檢測費用,然後搭乘負責接待的公司或新國政府機構安排的交通工具,直接前往住所進行自我隔離,直到拭子檢測結果出爐,結果呈陰性才能繼續在新國的工作行程。
此外,大馬移民局指出, 有意透過周期性通勤安排(PCA)申請入境我國工作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入境我國工作至少90天後,返回新國並要重新入境我國時,僱主可在有關雇員從新國出發前的至少10個工作日,到移民局網站為雇員申請「我的通行准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