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女子離職後,收存至少60名同事的個人資料,6年後盜用前同事資料冒領108個免費口罩,最終為貪小便宜行為付出代價,被判坐牢16周。
來自馬來西亞,目前已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被告許佩瓊(44歲)昨日承認未經同意獲取或收藏個人資料,以及欺騙兩項罪名。
根據案情,被告自2000年起在工程公司G-Tech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因處理薪金等事宜,授權管理職員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等。
被告在2014年離職後,未經當事人同意,把至少60名同事的個人資料收存在個人電腦內。
6年後,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來襲,被告不願多花錢為家人購買口罩,在淡馬錫基金會2020年11月30日起提供新加坡人免費口罩時,利用手上的個人資料領取免費口罩。
口罩發放首日,被告把同事的個人資料列印出來,到新加坡金文泰民眾俱樂部將資料輸入自動販賣機,冒領54包口罩。每包有兩個口罩,被告共冒領108個口罩,總值648新元(約2073令吉60仙)。
其中5人後來發現無法領取口罩,決定報警處理,被告隨後落網。(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