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前教師撞死72歲行人,稱轉彎進分岔路口時,因專心看後車鏡,所以未能注意到前方的死者在過斑馬線,結果鑄成大錯。
被告蘇亞順(73歲,譯音)面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他原本不認罪,案件前日準備進行審訊,但被告臨時決定認罪。
死者是詹錫康(72歲,譯音),事發時正在過斑馬線。

被告蘇亞順求情指他教書40年,桃李滿天下。(取自面子書)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車禍發生於前年2月23日晚上8時11分左右,地點是實龍崗2道與實龍崗路上段的分岔路口。
根據案情,被告開車行駛在上述地點,在開到斑馬線時,死者已走在斑馬線上,但由於被告眼睛盯著後車鏡,沒能注意到前方正在過斑馬線的死者,導致他直接開車撞上死者。
庭上播放被告行車記錄儀畫面,當時被告以正常的速度駕駛,當被告開近斑馬線時,死者快要走到斑馬線中央。被告沒停車,在兩三秒後撞上了死者。死者當時下意識用手擋車,瞪大了眼睛,十分驚恐,被撞倒後一動也不動地躺在地上。
調查顯示,事故發生時天氣晴朗,路面乾燥,車流適中,能見度清晰。汽車的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和傳動系統均處於可用狀態,被告的車子在碰撞之前或碰撞時沒有遇到任何機械故障。
被告在事故發生時沒有出現疲倦的狀況,也沒有任何疾病。不過被告稱他曾在2009年或2010年被診斷出患帕金森症,但病情已受到控制,自2015年或2016年以來他不再服藥。
被告還說,在事件發生不久之前他才接受了體檢,以便更新駕駛執照。
案展至7月23日下判。
另據案情顯示,死者頭部傷勢嚴重,昏迷一周後過世。
因碰撞,死者顱內損傷嚴重,右額頂骨骨折,頭皮大血腫等,被送進陳篤生醫院神經重症監護室。儘管進行了藥物治療,死者昏迷多日,病情惡化,於2019年3月1日凌晨3時許去世。
屍檢證實,死者死亡原因來自頭部的傷勢,這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勢一致。
此外,律師透露,被告教書40年,桃李滿天下,品行良好,對社會做出很大的貢獻,再加上他的年紀大,懇求法官判罰款。律師還稱被告因此事也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把車賣掉,再也不會開車了。
被告寫道歉信並求情指患有先天性視力障礙,還指母親曾車禍去世,因此特別注意交通安全,但法官質疑被告若如此謹慎,為何沒有在斑馬線之前減速。
被告的代表律師說,被告患先天性視力障礙,雖不影響正常開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這場悲劇的原因。
此外,律師透露,被告的母親是死於車禍,被告開車會特別注意安全,但法官反問被告若如此注意安全,為何沒有在斑馬線之前減速,律師回答指被告當時注意其他的車輛,查看盲點才忽略了前方。
被告也寫了一封道歉信給死者的家人,表示他的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