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倘若通過調高房地產稅來取代消費稅的上漲,所有非自住型住屋也需繳交明顯更高的房地產稅,包括組屋在內的自住型住屋屋主勢必連帶遭受衝擊。
財政部長黃循財昨天(3月2日)在國會總結新財年政府財政政策辯論時,逐一回應政府為何不能單靠徵收各類財富稅,來彌補不上調消費稅的稅收落差。
我國將於2023年和2024年分兩個階段調高房地產稅,預計每年可帶來額外3億8000萬元的稅收。
非自住型住屋的屋主須繳交的房地產稅從目前的10%至20%,調高到12%至36%。自住型住屋年值3萬元以上的部分則從目前的4%至16%,調高到6%至32%,這意味著所有自住組屋、三分之二的私宅不會受影響,只有另三分之一的高檔公寓和有地住宅等會受影響。
針對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蔡慶威建議加大力度推行房地產稅,黃循財說,如果要通過調高房地產稅來彌補不上調消費稅的稅差,即使讓所有非自住型住屋的屋主繳交36%的最高稅率都不足夠,屆時只能讓組屋等自住型住屋的屋主也繳付明顯更高的房地產稅。
黃循財也反駁蔡慶威指房地產稅只是象徵式調整(tokenism),目前來自所有住屋的房地產一年總稅收約為10億元,若要提高一倍,房地產稅率也須全面翻倍。
碧山—大巴窯集選區議員安迪則建議徵收遺產稅。黃循財指出,政府已在2008年取消這項稅收,因為富人可通過稅務規劃來規避這筆稅務,結果中等和中高收入群體受到的影響更大。
在資本利得稅和股息稅方面,黃循財說,區域內的其他司法管轄區都沒有徵收這兩項稅務,倘若我國這麼做,很可能會削弱競爭力,從而影響人民和工作。
至於工人黨議員林志蔚和蔡慶威提出直接對個人徵收凈財富稅(net wealth tax),黃循財認為,這在執行上會面對很大挑戰,因為財富和資金具有高度流動性。不過,黃循財也表明政府歡迎有關如何執行這項稅務的提案。
黃循財提及菸酒賭等罪惡稅(sin tax)和碳稅等其他稅源時,也以菸草稅為例說明這是一項累退稅(regressive tax),即不論收入多少,每個人的稅率都一樣,稅率上調對收入越低的階層衝擊越大。「無論如何,我們徵收罪惡稅不是要增加收入,而是要阻遏這類消費。我們會不時檢討和調整這類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