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輛轎車在快速公路上行駛時,疑似以雷射筆照射前方車輛。(圖:Facebook/SGRV ADMIN)
一輛轎車在快速公路上行駛時,疑似以雷射筆照射前方車輛,引發熱議。
根據社媒專頁SGRV ADMIN在Facebook上的視頻,一輛轎車在快速公路的第一條車道行駛時,車上疑似有人使用雷射筆朝前方車輛和馬路照射。
根據我國法律,這類行為可能觸犯多項罪行。
內政部在2022年答覆國會議員提問時指出,蓄意以雷射筆照射他人者,可能觸犯多項罪行,包括《刑事法典》第336條,也就是作出危及他人生命或人身安全的魯莽行為。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多2500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另外,作出這類行為的人,也可能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第3條,也就是蓄意騷擾他人。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多5000元、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8視界新聞網》已向警方查詢這起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