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從嫌犯身上搜出大量含有依託咪酯電子煙煙彈。(圖:新加坡衛生科學局)
(新加坡訊)一名38歲新加坡男子因涉嫌販運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煙彈,遭新加坡衛生科學局提控上法庭。
據《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衛生科學局昨日發文告指出,被告為現年38歲的新加坡籍男子王智勇(譯音),於今年10月20日在裕廊東被展開執法行動的新加坡警方當場逮捕。
警員在執法過程中,先從被告身上查獲一個裝有3個電子煙煙彈的信封,隨後在進一步搜查其隨身小包及摩哆時,再度起獲另外121個電子煙煙彈。
衛生科學局隨後在現場接手調查工作,經實驗室檢測證實,被查獲的煙彈內均含有依託咪酯成分。
調查顯示,被告在案發時從事配送工作,這批含有「喪屍煙彈」的電子煙據稱原本準備運送給顧客。被告隨後被延扣一周以協助深入調查。
衛生科學局已於10月22日在《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TVCA)下將被告正式控上法庭。本案於今日再次過堂,法官隨後將案件展延至2026年12月10日過堂。
衛生科學局強調,當局嚴正看待任何涉及電子煙及依託咪酯的違法罪行。在新加坡《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下,依託咪酯及其類似物已被列為「指定精神活性物質」(Specified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根據該法令,非法進口依託咪酯及其類似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監禁3年至20年,以及鞭刑5下至15下;至於販運依託咪酯及其類似物,一旦罪成則可被判處監禁2年至10年,以及鞭刑2下至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