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發展部(MND)昨天發布公告,指出從明年4月起,本地16個市鎮理事會必須遵守國家發展部推出的新治理守則。

圖片來自MND官網
根據公告,守則是依據誠信、客觀性、問責性、公平性和透明度這五個指導原則制定的。涵蓋市鎮會效率、內部監管和流程、財務管理及供應商管理四大方面,致力於提升市鎮會整體管理水平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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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守則生效後,各市鎮會須按照清單,每年向國家發展部申報治理情況,若選擇不遵守,就須提出合理解釋,市鎮會將如何達致守則列出的標準。
背景:國會在2017年3月通過市鎮理事會(修正)法案時,政府宣布會與市鎮會聯合制定一套指導市鎮會實施良好治理措施及管理的守則。這套守則將鞭策市鎮會更負責任地規劃旗下財務。
在制定守則的過程中,國家發展部與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Ernst & Young)合作擬定了草案。有關部門也委任由學術界人士、監管及業界專家組成的諮詢小組,為守則提供專業意見。政府較早前也征尋公眾意見。
市鎮會效率方面:
履行職責時以保障居民最大利益為準。
內部監管和流程方面:
必須有一套妥善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管控系統,以保障居民的利益和市鎮會的財產與設施。同時必須制定健全框架,以謹慎有效的管控確保市鎮會的運營。
供應商管理方面:
市鎮會的政策與程序必須確保市鎮會能有效挑選、考慮並發出合同給相關供應商。必須確保所有採購項目的機密性。
財務管理方面:
應採取一套健全的作業方式,以確保市鎮會的資金與資產都受妥善保護,也有人為此負責。必須確保謹慎使用資金。
新守則生效後,市鎮會每年都得依據一份清單向國家發展部申報市鎮會的治理情況,以示是否逐一做到清單列明的事項。
各市鎮會必須在2021年9月向國家發展部提交首份,也就是2020財政年的市鎮會治理申報書,申報內容也會被放上網供公眾瀏覽。國家發展部將與市鎮會緊密合作,協助他們達標。
(信息來源:新加坡M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