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名重型車輛司機因涉嫌超速將被送上法庭,面臨監禁和禁駕風險。
據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發布的新聞稿,這些超速違規行為發生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之間。
涉事司機年齡在32歲至53歲之間,他們在駕駛未安裝限速器的重型車輛時,超過了規定的限速標準。
巴士司機在60km/h限速路段竟開到81km/h
在這些案件中,一名43歲男子涉嫌於2025年12月9日,在沿亞逸拉惹高速公路(AYE)向濱海沿岸高速公路(MCE)行駛時,車速高達81km/h,而該巴士的法定限速僅為60km/h。

另一起案件中,一名39歲的巴士司機涉嫌於2026年2月11日,在沿泛島高速公路(PIE)向東海岸公園大道(ECP)行駛時,車速達到74km/h。
其餘六起案件涉及巴士、卡車和一台牽引車,具體包括:
一名41歲男子駕駛牽引車在巴特利東路(Bartley Road East)以65km/h行駛,該車限速為50km/h。
一名35歲的卡車司機在PIE往杜亞方向行駛,車速78km/h。
一名32歲的巴士司機在武吉淡馬室高速公路(BKE)往兀蘭方向行駛,車速76km/h。
一名45歲的巴士司機在淡濱尼高速公路(TPE)往PIE方向行駛,車速76km/h。
一名53歲的卡車司機在克蘭芝高速公路(KJE)往BKE方向行駛,車速75km/h。
一名41歲的卡車司機在PIE往ECP方向行駛,車速73km/h。
除牽引車外,其餘車輛的法定限速均為60km/h。
司機面臨罰款、監禁及吊銷駕照
這八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條及第63(1)條被起訴。
超速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新加坡元,或最高監禁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慣犯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最高罰款2,000新加坡元,或最高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此外,違規者還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重型車輛超速危險性更高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絕不容忍超速行為,尤其是重型車輛司機。
當司機超過限速時,不僅讓自己處於危險之中,而且在發生事故時,會顯著增加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嚴重受傷或死亡機率。
法律規定,最大載重(MLW)超過12,000公斤的重型車輛必須安裝運行正常的限速器。

被查出超過規定限速的重型車輛可能被要求接受檢查。若未能將車輛提交檢查,將構成一項罪行,可被判罰款最高1,000新加坡元,或最高監禁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更多貨車將被要求安裝限速器
警方同時提醒公司和貨車車主,最大載重在3,501公斤至12,000公斤之間的貨車也將逐步強制安裝限速器。
根據新規,載重在5,001公斤至12,000公斤之間的新款貨車應在2027年1月1日前符合限速器要求;而載重在3,501公斤至5,000公斤之間的小型貨車則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
警方表示:「希望大家能夠理解並配合,以負責任的態度共享道路,共同創造一個更文明、更安全的駕駛環境。」























